索 引 号 -01-2023-001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1日
标  题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办〔2019〕52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28日
时 效 性 有效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28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1日         


沁阳市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百城提质”工作精神,切实解决城区背街小巷及居民楼院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百城提质工程,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为契机,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出发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实施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优美、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任务

(一)背街小巷。今年四个办事处分别完成2条背街小巷的改造提升任务。以后,每年四个办事处分别完成4条以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任务。

(二)口袋公园。今年四个办事处分别建成5处总面积不少于1000m2的口袋公园。

(三)老旧小区。四个办事处每年分别完成1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整治内容包括路面修复、雨污管网、立面改造、照明、天然气、自来水、绿化、墙体美化、文化建设等。

(四)特色街区。在沁阳市特色街区范围内,四个办事处分别选择不低于200m的人流物流相对集中的繁华地带进行改造提升。

(五)垃圾分类。四个办事处分别选择一个居民小区完成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整治方式

改造提升工作以办事处为主体,采取奖补制。根据四个办事处整治内容,背街小巷整治完成后,政府补助整治费用的50%,剩余资金由办事处、辖区村(居)、社区承担;老旧居民楼院整治完成后,政府补助整治费用的40%,办事处、村(居)、社区、社会团体、居民楼的住户等承担60%。

四、项目确定及工程验收

四个办事处要优先选取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进行实施,所有项目需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上报材料要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简介、预算价格等。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展,简化招标程序,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辖区办事处采取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实施;项目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实施。在工程竣工后,由城管局牵头,组织财政局、住建局、文明办、审计局等对项目进行验收和审计。

五、职责分工

城管局负责对背街小巷、口袋公园、垃圾分类工作及整体园林绿化、公厕、门头装饰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

住建局负责对整体项目设计、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对老旧小区、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房管中心负责协调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文明办负责项目的文化、美化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项目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文广旅局负责文化氛围打造、文化元素植入等;

科工局负责协调联通、移动、电信、铁塔、有线电视等弱电部门进行线路入地或入盒工作;

教体局负责向上级部门争取体育器材的保障工作;

公安局负责道路标线施划、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审计局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改造提升工作;

四个办事处负责项目的总体实施。

六、资金拨付

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办事处准备实施的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的项目,由政府先拨付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四个办事处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完成并经联合验收后,政府拨付审计决算价格的50%,剩余资金由辖区办事处、村(居)、社区共同承担;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完成并经联合验收后,政府拨付审计决算价格的40%,办事处、村(居)、社区、社会团体、居民楼的住户等承担60%。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是建设美丽沁阳的重要内容,是我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改造提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住建、财政、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辖区办事处、市直部门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确保整治行动发动充分、组织到位、分工明确、人员保障、措施得力,将各项整治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沁阳电视台、沁阳手机报等新闻媒体要加大通报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辖区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媒介,对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及时跟进通报整治活动中的正、反面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附件:沁阳市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附  件


沁阳市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徐明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拥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  巍   市公安局局长

李卫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邱明媚   市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陈进国   市财政局局长

高  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云森   市住建局局长

毛晨光   市城管局局长

杨振刚   市商务局局长、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王景霞   市文广旅局局长

尚维君   市科工局局长

            陈治邦   市教体局局长

张  霞   市审计局局长

刘建军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  敏   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孟  强   沁园办事处主任

王建军   太行办事处主任

张宪营   覃怀办事处主任

黄国杰   怀庆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省级文明单位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毛晨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沁阳市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的综合协调、工作调度、督查落实及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等工作;办公室下设若干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技术指导、协调等工作。省级文明单位协调工作组由高原同志兼任组长,主要负责协调省级文明单位参与沁阳市城区背街小巷及老旧居民楼院改造提升工程,并对相关单位进行调度和督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