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023-0012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沁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2023〕6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时 效 性 有效

沁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沁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5-31 来源:政府办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沁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510        


沁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方面,是广大市民增强体质增进健康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更高水平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运动健身、追求健康的基本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2232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焦政〔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提高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积极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健康沁阳建设,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

(二)发展目标。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场地设施更加均衡优化,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样,社会组织更加规范健全,科学健身更加广泛普及,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2%以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2人以上,市民体质达标率保持焦作前列,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拥有1—2个体育赛事品牌。体育健身成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健康促进、产业提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科学化、融合化和信息化。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全民健身场地短板。编制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动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室)、球类场地、健身路径(园)、健身步道等建设。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填补空白村、提升薄弱村打造亮点村。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1个体育公园;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建成市(县)级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实现乡(镇)街道室内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行政村健身广场和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依托自然条件,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登山步道、户外营地、研学旅行基地、体育培训基地等。盘活城市空闲土地、边角地等资源,探索复合用地模式,支持健身设施与文化、教育、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整合共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居住区设计标准配套建设健身场地和健身器械,未达标准的现有居住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增加健身设施,在公共体育场地适当增加适合老年人使用健身设施,为老年人运动健身提供便利。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评估督导,不断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公共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体育场地设施双向开放工作机制,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体育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占符合条件学校比例不低于80%,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使用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对外开放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统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根据不同人群、地域、行业等特点,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平台内容,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逐步实现市级有品牌、乡镇有亮点、村级有项目的群众体育活动格局。定期按届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不少于1次;每年举办全民健身单项赛事活动不低于10次。指导扶持基层广泛开展社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各街道办事处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社区运动会,各乡镇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农民运动会。办好群众性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品牌赛事,推动县域足球普及发展。开展冰雪、网球、电子竞技、轮滑、街舞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体育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人群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力推广太极拳、广播体操、工间操等活动。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举办线上体育竞赛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体育赛事。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活动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拓展。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大力推进居家健身、线上健身和云端赛事,创新促进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保障和监管机制,推动体育健身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市直机关工委、残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加快各乡(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报到制度,提升指导服务率和服务水平。推进体育服务网格化建设,在城乡社区(行政村)依托体育指导员配备网格员,每个社区拥有5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2人,解决群众健身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常态化,创新达标测验活动组织形式,提高市民参与达标测验活动的积极性。组织走基层、送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深入开展百名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百个基层站点活动,引导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机构和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科学健身服务,推广简便易学、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开展科学健身讲堂,传播运动促进健康基本知识,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建立运动处方数据库,加强健康指导、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加强市、乡(镇)街道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扩大体质测定覆盖人群,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健身团队等社会体育组织,探索基层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新模式。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提升自身能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跑步、骑行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评价体系,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农村体育工作。鼓励各乡(镇)街道利用节假日、农闲季节等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民健身活动,组织百村千乡农民篮球赛、丰收节农民健身展示活动、中国象棋棋王争霸赛、农民太极拳大赛、美丽乡村健步走等地方特色赛事活动,定期举办农民健身赛事活动,逐步实现一乡(镇)一亮点、一村一项目的群众体育活动格局。继续加大新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配建更新工作,做好已建成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工作,提倡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规划建设农村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农民体育协会和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乡(镇)街道、行政村实现农民体协(体育协会)、基层健身站点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农业企业、农业园区成立基层体育组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六)促进青少年体育新发展。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建立体教理念、目标、资源、措施相融合的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青少年身体锻炼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师资和学科建设,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优化体育课程设置,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强化学生运动技能培训,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严格落实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制度,促使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体质健康优良率稳步提高。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持续开展体育冬(夏)令营等青少年品牌体育活动。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形成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与双减政策相配合,建立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定制度和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开展课后服务的准入标准。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广泛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运动习惯。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特色,丰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各级各类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或体育节活动。办好每年一届的全市学生田径运动会、校园足球联赛、学生篮球联赛、市级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会和小型多样化的U系列赛事及冬(夏)令营活动。促进青少年竞赛体系和学校竞赛体系融合,形成面向所有在校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相互衔接、重点项目全覆盖的分层分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供给体系和人才选拔输送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团市委〕

(七)促进重点人群活动开展。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职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立体育健身组织,加强职工健身服务,大力推广太极拳、广播体操、工间操等职工体育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满足职工的健身需求。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和健身方法,编制老年人健身课程,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帮助残疾人通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更好的享受社会关爱、实现社会融入。丰富女性参与体育活动的项目和活动形式,提高女性体育活动参与率,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进家庭活动开展。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卫生健康委、妇联、残联、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八)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病预防和身体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将运动健身指导纳入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向基层覆盖延伸,开展社区慢病运动健身干预行动。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复合人才培训计划,探索开展社区医生与体育指导员交叉培训,共同培养能够制定运动处方的医务工作者和能够指导运动处方安全实施的健身指导员人才队伍。推广常见慢性病的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创新运动健身干预慢病防治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九)大力发展太极拳运动。组织开展太极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的六进活动。积极推动太极拳进校园工作,推广青少年太极拳推广套路,激发青少年学练太极拳兴趣,在小学一至三年级阶段推广少儿太极操,在小学四至六年级阶段推广太极拳八法五步,在初中阶段推广陈式26式太极拳,各级各类学校将太极拳列入体育课、课间操内容,列入班级运动会、学生运动会比赛项目,每年举办形式多样的太极拳比赛、展示交流活动。建立固定太极拳辅导站点,壮大太极拳志愿者服务队伍。完善武术段位制考评机制,开展太极拳人才认定。办好沁阳太极拳大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武术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体育消费新模式,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科学健身、运动技能、体育文化活动。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健身运动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支持和鼓励城市社区建设集培训、健身、体育产业开发等于一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顺应体育消费发展趋势,落实体育惠民利民政策,推进体育消费便捷化、个性化,不断培育新兴体育消费,提供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激发群众体育消费热情,刺激潜在体育消费需求,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推进互联网+健身平台建设,开展运动沁阳优惠体验活动。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完善体育行业信用体系,维护人民群众体育消费权益。加快推动体育+”跨领域发展,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等产业融合,大力开发培育群众体育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十一)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扩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规模,优化年龄和学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效能。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吸引更多退役运动员、专业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工作者、医护工作者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管理机制。推进全民健身服务职业教育,开展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十二)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加强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和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实现全民健身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对场地利用、预订支付、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动态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与挖掘,为城乡居民提供精准化体育健身服务。建立覆盖市、乡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场地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健身指导、体质测定、运动处方、志愿服务等基本信息服务水平。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全民健身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民生实事。要充分发挥各级体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细化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实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二)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将全民健身事业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支持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统筹用好体彩公益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推动、示范作用,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来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和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对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科学的赛前指导、赛中监督和赛后评估,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和问题处理机制,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熔断机制,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原则,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人民健康的方针政策,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强化全民健身在建设体育强市和健康沁阳中的基础性作用,彰显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对照十四五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评价新标准,继续开展创建工作,调动激发各级政府抓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全民健身知识普及和技能宣传力度,帮助市民树立终身锻炼意识,形成全民健身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融媒体中心、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五)建立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建立全民健身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注重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督。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情况纳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指标与评估体系。2025年,组织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评估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扬。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媒体中心、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和各乡(镇)街道〕

 

    政策解读:《沁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