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
权籍测绘投诉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2-07-01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服务水平,畅通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的公正、合法、廉洁、高效,推进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现就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不动产是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不动产登记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维护交易安全的法定制度,权籍测绘工作直接影响到不动产自然状况能否得到准确反映。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建立健全针对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投拆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途径,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二、明确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未依法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权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三、畅通投诉渠道

为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工作,采取监督电话、局长信箱、微信公众号以及政府在线留言等投诉渠道,让群众畅通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等问题,还可拨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四、规范投诉内容办理

确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安排专人每天及时查看局长信箱、微信公众号以及政府在线留言。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拆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拆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投诉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受理、调查、交办和答复四个部分。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无论是独立开展调查还是交办的,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期限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交由被投诉人所在部门进行落实处理,同时答复投诉人。

五、建立监督机制

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投诉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台账,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30日将投诉处理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局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督电话:5688229   信访投诉电话:0391- 5688686      业务监督电话:0391-5917209    

 

         附件 沁阳市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投诉处理台账.docx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