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023-0001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沁政办〔2023〕6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时 效 性 有效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的
通知

时间:2023-03-15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0日       


沁阳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为王理念,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五项制度。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焦作市委、市政府,沁阳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落实十大战略,再造发展新优势的主抓手,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以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我市经济发展高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的主抓手,从机制入手,实现重点项目全流程服务督导,更好发挥重大项目纲举目张、带动全局作用。

(二)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高效长效工作机制,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源要素、高效的政务服务和强大的推动力量。

(三)坚持分类指导。聚焦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分析归纳推进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坚持个性问题因项施策,共性问题成批化解,简单问题属地办理,重大问题专题协调。

(四)坚持结果导向。把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建设作为落实各项制度的出发点、落脚点,做到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抓深抓实、见行见效。

三、五项制度

(一)项目谋划储备制度

1.谋划重点。聚焦5321产业集群,紧盯政策导向、主导产业、区域融合、能力提升等方面,特别是国家政策支持领域,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立足资源禀赋,注重链式发展、集群壮大和链主培育,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2.业务培训。高度重视重大项目谋划培训工作,邀请国家、省高水平专家和科研院所等,适时组织开展专业化、系统化重大项目谋划培训,定期不定期赴先进地区学习项目谋划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项目谋划能力和水平。

3.项目论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适时组织召开谋划项目评审论证会。由经开区、发展改革、科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税务等部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部分行业专家,主要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主导产业、生态环境影响、亩均投资强度、万元GDP能耗、市场前景、技术水平、亩均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4.项目入库建立市、乡两级项目储备库,每季度储备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入库项目须达到对上可争资,对外可招商、对内可实施要求。市级储备库在库1000万元以上项目数量动态保持在300个以上,各乡(镇)街道在库项目数量动态保持在40个以上。对纳入项目储备库项目要重点支持,切实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力争项目尽早具备可实施条件。

(二)三个一批项目预审制度

1.项目选报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重点选报一批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落实,入选三个一批项目清单后能够立即开工建设、顺利投产达效的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签约项目当季开工率不低于80%、开工项目投产率不低于80%、投产项目达效率达100%。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2.项目初审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选报三个一批项目可行性进行初审,提出项目建议名单。

3.项目报送根据初审结果,经市发展改革委和商务局共同提请市政府领导审定后,按要求上报焦作市发展改革委、焦作市商务局。

4.项目反馈三个一批项目确定后,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及时将三个一批项目清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各司其责、协同联动,做好项目服务保障,推动三个一批项目建设。

(三)服务保障制度

1.重点领域市领导牵头推进项目,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等。

2.项目审批。综合运用审批创新模式,将多规合一”“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联审联批”“联合审验融合嵌入立项、报建等分阶段并联办理流程中,充分发挥集成叠加效应。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以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为突破口,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实行承诺制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3.要素保障。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服务、供电供热、人力资源等部门要按照有限资源保重点的原则,优先满足重点项目用能、用地、环境容量、信贷、用工等需求。对我市经济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项目可在全市范围内调配要素资源集中予以保障。各相关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要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财政资金、贴息资金、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

4.不间断施工。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落实环保管控豁免。对涉及项目建设所需的商砼、砂石、水泥等施工原材料企业,保障有序生产和运输,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确保不间断施工。

5.施工环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项目建设环境负总责,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影响项目正常施工的违法违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四)项目协调调度制度

1.调度范围。市领导牵头分包的项目、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等。

2.问题收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每周收集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提交市级层面进行解决的事项,建立问题台账。

3.方式方法。采取工作例会、现场办公、观摩推进等形式,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市直部门、街道负责人参加。总召集人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专项领域具体问题。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推进

1工作例会。研究项目建设中需市政府定期协调、及时有效解决的突出共性问题、重大个性问题。

2)现场办公。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开展调研,现场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突出问题。

3)观摩交流。结合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成效,总结经验教训

4)督导落实。对调度事项实行台账化、清单化、销号清零管理。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例会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五)项目核查制度

1.核查范围。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等。

2.核查方式。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配合,必要时抽调市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核查工作组。运用四不两直工作法,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核查。核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3.核查内容。重点核查项目是否存在虚假开工、虚报投资和进度,是否达到节点计划,是否按计划实现投产达效。

4.问题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对点制发提醒函,提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以“13710”工作机制跟踪落实。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全力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工作统筹、督查指导、考评激励,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方面要紧盯谋划储备、签约落地、手续办理、要素保障、建设环境、达效跟踪等,各司其职、靠前服务、加强协作、配合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狠抓责任落实。围绕五项制度,定期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全面回头看,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重大项目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工作有人促,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媒体,营造大抓项目建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浓厚氛围,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各方支持、参与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良好局面。

 

 


    政策解读:《沁阳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