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军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3-03-06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全面落实“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制度,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沁政办﹝2019﹞17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等历史遗留国有建设用地问题,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王有军住宅进行权籍调查工作。

  依据《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有关规定,现将该宗地的四至界线(详见地籍图)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24日。王有军和四邻相关权利人若对公示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持与权籍调查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到沁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复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即以公示结果确定权属界线。

  办理地址:沁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391-5917206

           附件:王有军地籍图.pdf





  沁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