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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等6个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沁政〔2021〕8号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7月20日 |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等6个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沁政〔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等6个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6日
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等6个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依据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定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等6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一、划定对象
本次划定的6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是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柏香镇柏香一街村、紫陵镇紫陵村、西万镇西万村、山王庄镇山王庄村、常平乡常平村。
二、划定范围
1.崇义镇崇义村
崇义村地下水井(崇义村北)
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围墙外东28米、西23米、北26米、南28米的区域。
2.柏香镇柏香一街
柏香一街村地下水井(柏香一街村东)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3.紫陵镇紫陵村
紫陵村地下水井(紫陵村北)
一级保护区范围:供水站围墙外东62米、南80米、西90米、北52米的区域。
4.西万镇西万村
西万村地下水井(西万村内)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5.山王庄镇山王庄村
山王庄村地下水井(山王庄村西)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6.常平乡常平村
常平村地下水井(常平村北)
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120米的区域。
三、监督与管理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时取缔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