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沁征启公告〔2021〕4号

时间:2023-02-16 来源:自然资源局

     为保障沁阳市交通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沁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山王庄镇廉坡村、盆窑村、山王庄村、陈庄村、郭庄村、万南村、张庄村;西万镇西万村、校尉营村;西向镇虎村、逍遥村、行口村;紫陵镇宋寨村、窑头村、赵寨村、紫陵村。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沁阳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沁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