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第6号
为保障沁阳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权属、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覃怀办事处周庄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位于河内东路南侧、县东街东侧、护城河西侧、水岸花园北侧。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覃怀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覃怀办事处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沁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