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应知应会

时间:2023-01-09 来源:乡村振兴局

一、防返贫监测帮扶

(一)三类监测对象分别是什么?

答: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监测对象入标准是什么?

答:以省定当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为参考。同时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况,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

(三)监测对象排查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基层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三种途径,同时还要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这几种途径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四)排查工作“五个必到”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所有行政村(包括农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必到;二是有失业人口、大病病人或重症慢性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困境儿童、享受低保或分散特困供养政策的家庭必到;三是群众自主申报且易引起舆情或信访问题的户必到;四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隐患的户必到;五是2020年底前已纳入监测对象的户(含风险消除的户)必到。

(五)纳入监测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答:承诺授权、信息比对、村级初选(公示7天)、乡镇确定(公告)、县级备案、录入建档。

(六)是否所有的拟监测对象都需要签署承诺授权书?

答:都需要。监测对象确定前,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确保依法依规。

(七)监测对象是否有规模控制?

答:不受规模控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识别纳入。

(八)监测对象如果不是农村人口是否可以纳入?

答:家庭成员是“农转非”,但与其共同生活、共享开支的其他家庭成员是农村户籍;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

(九)人均纯收入低于6372元的农户是否全部要纳入监测?

答:不一定。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人均纯收入虽低于6372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

(十)监测对象的认定与帮扶如何建档?

答:2020年底之前档案保留,新认定的监测对象需要参照脱贫攻坚档案要求规范建档。

(十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出现隐患问题的农户是否一定要纳入监测对象?

答:不一定。如果通过精准帮扶可以即时消除风险的,可不纳入监测对象。但针对需要持续帮扶才能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的、纳入监测后才可以使用相关资金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的对象,要按照程序纳入监测对象。

(十二)对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因突发意外出现新的致贫返贫风险的,是否可以纳入监测对象?

答:可以,按规定程序纳入即可。

(十三)监测对象确定后,是否需要配备帮扶责任人?

答: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十四)三类监测对象在资金使用和享受帮扶措施方面一样吗?

答:一样。都可以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以及其他监测帮扶资金实施精准帮扶措施。

(十五)所有监测对象是否都必须采取帮扶措施?

答:原则上纳入监测对象就应落实帮扶措施,同时也鼓励监测对象通过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实现风险自然消除。监测对象纳入后,一个月内要落实相应的帮扶措施。

(十六)监测对象享受的帮扶措施是否越多越好?

答:不是越多越好,帮扶在于精准,要防止政策大包大揽,盲目策叠加。管用够用就行,不能养懒汉。

(十七)风险消除标准如何把握?

答: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标风险消除: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2.“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十八)风险消除的程序有哪些?

答:村级评议公示(公示7天)、乡镇确定公告、系统标注风险消除、书面告知监测对象。

(十九)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后多长时间可以标注风险消除?

答:纳入监测对象后应帮扶一段时间才能消除风险,具体时长应根据实际帮扶情况,慎重把握,不宜在两个月内标注风险消除。

(二十)整户无劳力是否可以标注风险消除?

答:不可以。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但不宜安排开发性帮扶措施。

(二十一)标注风险消除有没有比例要求?

答:没有,但并不是消除风险100%就好,同时风险消除比例过低,说明帮扶成效不明显。

(二十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还能继续享受帮扶政策吗?

答:分情况。三类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均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签订小额信贷,继续按照签订合同实际周期享受政策但是监测对象中的脱贫户仍可以继续享受脱贫户的相关政策。

(二十三)纳入监测对象和标注风险消除时收入周期如何计算?

答:以识别(消除风险)月份的上一月为节点,向前倒推一年的收入来计算。例:纳入监测或风险消除时间为2021年6月,收入计算周期为: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

(二十四)商店、店铺的经营性收入如何计算?

答:应计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同时应据实计算其生产经营性支出。商店、店铺的租赁收入应计入财产性收入。

(二十五)排查表中的“理赔收入”包括哪些方面?

答: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意外险、商业保险中的重疾险、养殖险、防返贫险、农业保险理赔后的所得收入。理赔收入不包括医疗报销费用

(二十六)排查表中的“合规自付支出”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般指的是刚性的、必须要支付的费用。其中,教育合规自付支出不包括就读贵族学校、参加各类补习班、聘请家教、购买昂贵教具、择校等产生的费用;医疗合规自付支出不包括因保健、医疗美容等非必要医疗开支。

(二十七)7月份我市洪涝灾害发生后,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况有哪些?

答:唯一且长期居住的住房出现倒塌或严重损毁,需要纳入重建或危房改造的家庭;整户无劳力,扶养人无抚养能力的低保或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因灾造成种植业绝收或严重减产,导致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因灾造成养殖业失败,损失较大,导致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疫情造成务工收入骤减,导致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其他方面及饮水安全存在问题隐患,且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家庭;因灾、因病、因意外等其他多种因素,造成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行业政策

(一)脱贫户和监测户都可以享受哪些民政政策?

答: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二)脱贫户和监测户都可以享受哪些医保政策?

答: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政策;取消脱贫攻坚期内超常规措施安排,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过渡期内,按规定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分类给予医疗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过渡期内,定额资助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参保;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原则上年度救助限额内,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三)脱贫户和监测户都可以享受哪些住房保障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

(四)脱贫户和监测户都可以享受哪些教育政策?

答: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全面掌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开展就业能力培训,提供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

(五)仅脱贫人口可以享受的政策有哪些?

生态保护政策:支持各类自然保护地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生态管护,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吸纳本地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六)脱贫户和监测户享受的产业政策有哪些?

答:可使用衔接资金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补助以及生产奖补等支出。

(七)脱贫户和监测户享受的就业政策有哪些?

答:可使用衔接资金对跨省就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劳动技能培训、公岗位补助等支出,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八)什么是“雨露计划”?

答:“雨露计划”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中高职(中专、技校)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九)“雨露计划”具体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四个方面,职业教育助学补助、短期技能培训补助、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

(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扶持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每年春、秋两季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学籍比对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正在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且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上述扶持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系统内标注的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此项补助政策。

(十一)“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扶持方式及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无论在何地就读,均由其家庭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审核资格后,会同财政部门通过“一卡(折)通”直补到户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十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审核发放程序是什么?

答:各县(市)区每年春、秋两季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学籍比对后标注的学生名单,经乡镇、村严格审核把关,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对系统中未标注,但确实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接受家庭资助申请,组织其填写《河南省20XX年X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按程序落实补助政策。

(十三)贫人口再就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对失业脱贫人口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过程中,优先安排脱贫人口从事相关工作。

(十四)贫人口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

(十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政策是什么?

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实施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资金适当贴息,鼓励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现有风险补偿机制保持基本稳定。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对已发放且未到期的原扶贫小额信贷,在贷款合同期内,利率、贴息、风险补偿等各合同要素保持不变;自2021年3月29日起,新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要严格遵照新要求执行。其中,财政衔接资金对5万元(含)以内部分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年1月1日后有关政策另行制定。

(十六)脱贫享受政策户小额信贷贷款的其他政策还有哪些?

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

(十七)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政策是什么?

答:1.对符合条件、有用款需求的带贫企业实行精准扶贫企业贷款,贷款期限3年以内,只能用于企业的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2.带贫企业通过吸纳就业、订单收购、技术指导等方式带动脱贫群众,每带动1人可获得贷款10万元。3.准扶贫企业贷款实行不高于对应期限的基准利率放贷。

三、项目建设

(一)扶贫项目库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到乡到村户项目坚持“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的程序。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也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乡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

(二)受灾情况下项目库申报程序怎么优化?

答: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需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群众知情权前提下,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

(三)入库负面清单有哪些?

答:中省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管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未明确绩效目标的、对环境生态保护造成影响的和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项目不得入库。

(四)公告公示有哪些要求?

答: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告公示,按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竣工后及项目实施地的公告公示工作,各级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并确保要素齐全。

(五)项目资金支付有哪些要求?

答:1.预付项目启动资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30%。2.阶段性报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实施阶段性报账,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投资规模,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3.质保金拨付。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质保期满后,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复验,经复验合格的,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质保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按要求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在当年度扶贫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做好移交手续,由县级统一组织开展好扶贫项目的台账化管理、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工作,并对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环节情况,应在网站、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凡在公示期内,群众对扶贫资产情况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核实再公示。

.按要求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的管护。对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村级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七)扶贫项目的管护责任怎么落实?

答:对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做好风险防控。对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

(八)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怎么分配?

答: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九)报废的扶贫项目资产如何处置?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可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规范处置,处置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四、消费帮扶

(一)什么是消费帮扶?

答:消费帮扶是指动员社会力量购买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农副产品,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手段。

(二)主要内容和平台抓手是什么?

答:消费帮扶包括严格产品认定、丰富销售体系和强化政策保障等内容,具体抓手是“三专一平台”建设、六项行动、展销会等。

(三)三专一平台指的是什么?

答:“三专”是指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一平台”是指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帮扶专柜是指主营帮扶产品的智能货柜,帮扶产品销售额须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30%;消费帮扶专馆是指主营帮扶产品的线上、线下地方馆,帮扶产品销售额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0%并逐步提高。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专门销售帮扶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可以是线上的电商企业专区,也可以是线下的商超企业专区。中国社会扶贫网是作为消费帮扶行动的第四方平台,用于展示帮扶产品、提供支持服务、监测布数据。“三专”数据与与社会扶贫网完全对接,接受监督管理。

(四)六项行动指的是什么?

答:开展产品认定行动、市场培育行动、百企销售“五进”行动、中国社会扶贫网河南特色扶贫馆产品展销行动、预算单位采购行动、消费帮扶献爱心行动。

五、驻村第一书记

(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驻村时间考核要求?

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必须严格执行“五天四夜”在村在岗,每月在岗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二)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任期一般多长?

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推进。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期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建强村党组织;2.推进强村富民;3.提升治理水平;4.为民办事服务。

六、结对帮扶嵩县

(一)过渡期内结对帮扶嵩县工作是否开展?

答: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期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嵩县工作,11个县(市)区与嵩县各个乡镇之间的帮扶关系保持不变。

(二)结对帮扶嵩县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帮扶目的是帮扶嵩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帮扶内容聚焦产业帮扶、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财政援助、社会帮扶和消费帮扶等方面。

七、扶贫信访

(一)国家、省、市扶贫热线电话是什么?

答:国家12317,省0371—65919535,市0391-8382959,沁阳0391-5190766.

(二)乡村扶贫信访公示哪几级热线?

答: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扶贫热线电话。

(三)信访件办理时限是多少天?

答:一般应在30日内办结,经市级以上扶贫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