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召乡政府
主要职责:
制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突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安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思想文化等方面职能,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王召乡设行政机构7个,事业单位5个。
一、行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调研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信访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负责党员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领域的工作;负责联系政协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辖区企业、商业贸易管理以及促进项目资金的引进与落实;负责做好工信、统计、科技等领域的工作;负责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做好劳动用工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领域的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以及退伍士兵、复员士官等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领域的工作;负责民兵、征兵工作,配合做好武装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健康教育和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交通运输、道路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三农”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协调落实扶贫开发方面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农业、水利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商户、居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商贸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
1.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公共服务、证件办理、信息咨询和委托受理的各类申请等便民服务;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更新及政务服务网络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和业务指导、考核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组织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定落实帮扶计划、解困措施;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等数据统计、分析、研究;负责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等。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信访、政法综治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满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代表乡政府统筹本行政区域所有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决策部署,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播科技文化知识;负责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务,为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服务;负责开展图书借阅和读书指导活动,组织建立农村图书和信息服务网络;负责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传承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开发涉及的各项工作;指导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等。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王召乡东祝策村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91-5910388
领导分工:
沈红艳 (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周小伟 (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书记党务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文玉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大、政法、信访、综治、维稳、反邪教、司法、社会治安、消防等工作;联系市人大、市政法委、市综治中心、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消防大队等市直部门;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崇义法庭等基层站所。
葛斌斌(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政协、巡察、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策调研、机构编制、老干部、关工委、机关后勤、督促检查、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事管局、老干部局、编办、档案馆、巡察办、乡村振兴局等市直部门;分包龙涧,前兴福,后兴福,彭城。
丁大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督促检查等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等市直部门。
周长兰 (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工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政税收、金融、工业统计、科工、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大安全)、应急处置、信用体系建设、通信、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联系市总工会、国税局、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局、应急管理局、金融投资服务中心、工商联、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生态环境沁阳分局等市直部门;联系供电所、环保所、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王召联通、王召电信、王召移动等基层站所。
杨培培 (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分管文化办。负责统战、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宗教等工作,联系武装工作;联系统战部、人武部、科工局、文广新局、教体局、民宗局、科协、文联、新华书店等市直部门;联系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等基层站所。
刘利娟 (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社所。负责宣传、新闻、民政、救灾、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爱国卫生、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便民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等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人社局、卫健委、爱卫办、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救灾)、残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直部门;联系王召卫生院、木楼卫生院、敬老院等基层站所。
王琳(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武装工作,协助文玉府同志综治、信访稳定等工作。
李鹏(副乡长):分管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供销社、农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安全、农业统计、改水改厕、水污染、畜牧养殖污染等工作;联系市委农办、河务局、广利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中心、气象局、供销社、检测中心等市直部门;联系王召供销社、王召粮所、木楼粮所、畜牧站、动检站等基层站所。
徐冰瑶(副乡长):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组织、共青团、村干部教育管理、党员队伍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联系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委党校等市直部门
陈波(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负责乡村规划、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统筹本行政区域所有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联系市交通局、公路局、住建局、房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市行政执法部门等市直部门。
分工中未涉及到的具体业务,由对应联系上级业务单位的分管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的所有安全生产、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