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 0391-5611631 沁阳市沁园街道新济路 张小团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生态农业、农垦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全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监督惠农政策落实。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市财政部门协商并共同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国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职业兽医的管理。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

  (六)负责全市畜牧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对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对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负责对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度、规范。开展相关农业综合统计,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开展培育农产品品牌工作。

  (十)拟订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和贫困乡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渔事纠纷。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和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开发重大项目备案,监管、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搬迁扶贫、科技和产业化扶贫工作,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扶贫和革命老区扶贫工作。

  (十五)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沁阳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沁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沁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沁阳市种子站、沁阳市植物保护检疫工作站、沁阳市农业经济管理站、沁阳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管理站、沁阳市畜牧工作站、沁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沁阳市农机监理所、沁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沁阳市现代农业示范中心。


  领导分工:

  张小团(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胡庆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会议文稿、综合性文件等起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重大事项的考核管理;负责机关党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疫情防控、意识形态、纪检、统战、工会、团委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牵头创卫、巡查巡视工作。分管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

  严天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人居环境、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工作;负责市委农办日常事务;统筹协调“三农”工作推进;负责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工作;牵头种业发展工作。分管市委农办秘书科、农村社会事业和人居环境指导科,联系种植业科、农技中心。

  周晓林(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李文奎(党组成员、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主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工作。

  王爱霞(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田建设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行业扶贫、困难救助、教育、专项债、妇联、土地“三普”协调工作;牵头审计、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分管农田建设管理科。

  徐林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定;负责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运行、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行政复议和审批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制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牵头农业农村经济指标运行工作;负责农业品牌培育、保护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菜篮子”工作;负责农业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牵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牵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牵头数字智慧农业建设工作;牵头农文旅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牵头违规违法占地处置工作。分管农村改革和政策法规科、市场信息化和农村经济运行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畜牧工作。

  郜小波(总农艺师):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普工作;牵头怀药产业发展和设施农业发展工作。分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屠宰管理科。

  冯普志(农技中心主任):主持农技中心工作。负责土地“三普”技术指导工作;负责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秸秆禁烧、受污染耕地管控工作;负责大豆玉米套种项目、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牵头生态环保工作、厕污同治项目。

  李金喜(七级管理岗):负责畜牧业、水产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饲料兽药、畜禽屠宰、兽医医政等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畜禽污染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分管畜牧水产和饲料兽药科、兽医和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科、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刘凤明(农技中心副主任):负责农业生产、农业技术推广、种业发展、节水农业及灌溉、农业科技教育、耕地质量及农业资源保护等工作;负责种植环节的粮食安全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情信息的监测发布工作;负责农机农药等监督管理工作。分管科技教育和种植业管理科,协助胡庆胜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张艳兵(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负责防溺水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