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分局关于沁阳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08武陟至沁阳伏背段改建工程(沁阳城区至葛村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时间:2022-12-16 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

 

焦环20221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沁阳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08武陟至沁阳伏背段改建工程(沁阳城区至葛村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沁阳市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882417786029X)关于《沁阳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08武陟至沁阳伏背段改建工程(沁阳城区至葛村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 5 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12月16日            

 

 

 

 

 

 

 

 

抄送: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曲环保中心所,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