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 沁法政办〔2022〕33号

时间:2022-12-15 来源:沁阳市司法局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更好服务当重点经济工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适用上级行政执法制定的“四张清单”进行了梳理,编制了沁阳市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建立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行政执法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适用“四张清单”的案件,要严格把关,结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证据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判定,既防止滥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又防止应罚而不罚,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在适用“四张清单”时,要以增强行政相对人自律意识为重点,加强批评教育,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四张清单”及适用规则执行。

 

附件:1.沁阳市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批)

2.沁阳市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沁阳市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沁阳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附件.pdf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