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曲乡政府

王曲乡政府 0391-5673002 沁阳市王曲乡中王占村 葛斌斌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二)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 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市委办(改革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机构编制等部门。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科技工信、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

  4.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武装部、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对应应急管理等部门。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7.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基础性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对应市场监管等部门。

  8.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网信、信访等部门。

  9.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10.消防站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1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12.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人防等部门。

  13.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14.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宣传和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区域详细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计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集体建设用地)、乡村规划许可证;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做好辖区内各类卫片图斑的调查、核实上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置(包括卫片图斑违法查处和整改)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管理工作;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有关工作;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受理、登记发证有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不动产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保护有关工作;做好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有关工作;做好建设项目地、规划批后监管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宅基地以外各类建设用地及设施农用地的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5.财政所负责编制本乡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及年度部门预算,并做好收支预、决算情况分析;负责本乡预算外资金及国有资产出租、出让资金的上缴和下拨。负责乡机关、乡计生、乡民政及乡财政所的收支账目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收支账目的登记、收缴和下拨;负责各类资金的银行往来手续的办理及记账、对账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定期测算现金财力。负责各村的资产、资金、资源的账目管理、村级经费、村级卫生经费的收支管理、村组干部工资的发放,财政项目类资金和补贴资金的监管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