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香镇政府

柏香镇政府 0391-5066001 沁阳市柏香镇柏香一街村 朱娇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机构职能:

  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


  内设机构:

  柏香镇设行政机构7个,事业单位5个。

  一、行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政协工作联络站)(0391-5066001)。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调研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政协联络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信访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等领域的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0391-5066018)。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辖区企业、商业贸易管理以及促进项目资金的引进与落实;负责做好工信、统计、科技等领域的工作;负责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做好劳动用工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0391-5066383)。负责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领域的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以及农村退伍士兵、复员士官等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领域的工作;负责民兵、征兵工作,配合做好武装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健康教育和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0391-5068123)。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交通运输、道路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扶贫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0391-5068318)。负责宣传贯彻“三农”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协调落实扶贫开发方面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农业、水利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0391-5066018)。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商户、居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商贸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

  1.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公共服务、证件办理、信息咨询和委托受理的各类申请等便民服务;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更新及政务服务网络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和业务指导、考核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组织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定落实帮扶计划、解困措施;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等数据统计、分析、研究;负责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等。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信访、政法综治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

  年违法犯罪、刑满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代表镇政府统筹本行政区域所有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决策部署,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0391-5068696)。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传播科技文化知识;负责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为群众提供广播、电影放映等服务;负责开展图书借阅和读书指导活动,组织建立农村图书和信息服务网络;负责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传承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开发涉及的各项工作;指导开展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骨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等。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朱   娇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任沁沁同志(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乡村振兴、政协工作,统筹做好党建、统战、政法、人居环境等工作。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和乡村振兴办。对接政协机关、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市直部门。分包东两水、大潘、小潘、期城等4个村。

  陈丽萍同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人大、社会稳定等工作。分管人大和信访工作办公室,联系司法所、法庭。对接人大机关、司法、网信、信访等部门。分包肖寺、东王梁、西王梁、圪垱坡、贺村等5个村。

  程晓峰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对接纪检监察部门。分包保方、李桥、吕庄、郜两水、西两水、郜庄等6个村。

  陈凌云同志(组织委员、统战委员):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对接组织、统战、巡察办、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分包南西、南东、南王、杨林等4个村。

  秦芳芳同志(宣传委员):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教育、文化、体育、后勤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学校等。对接市委办(改革办)、政府办、宣传、机构编制、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分包和贡、宋庄、大位、大董庄、小董庄、史村等6个村。

  李贺贺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街)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环卫一体化、道路建设等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等工作。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接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等部门。分包柏一、柏二、柏三、留村、谢庄、秦庄、张庄等7个村。

  李萍同志(副镇长):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卫生院等。对接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分包东宜作、西宜作、东司马、西司马、高村、西彰、韩村等7个村。

  许兵同志(副镇长):负责落实生态环保(农业方面的生活污水处理、畜牧养殖废水、土壤污染治理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等工作。分管乡村建设办公室,联系三干、粮所、供销社等。对接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科协等部门。分包伏背、西庄、郑村、后城、新村、上辇等6个村。

  武威同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派出所长):负责公安派出所、武装部等工作。对接公安局、武装部。分包彰仪、小位2个村。

  魏华同志(副镇长):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生态环保工作;负责财政所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招商促进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管所、环保所、税务所、邮政所、银行、通信等。对接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科工、商务、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包东一、东二、东三、东四、葛后、小葛、西乡、北寻等8个村。

  刘卫星同志(二级主办):负责辖区内基础性市场监管(含食品安全)等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分管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接市场监管。分包葛前、范庄2个村。

  杜洋洋同志(执法大队大队长):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含市场办)、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对接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旅游、城市管理、消防大队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分包朱庄、刘庄、小召、东冯桥、西冯桥5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