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沁阳市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29 来源:卫健委


各相关单位、各医疗机构:

现将《沁阳市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沁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沁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沁阳市公安局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沁阳市医疗保障局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628






沁阳市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欺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焦作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焦作市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卫监督〔20225)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医疗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皮肤、口腔、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中医和医养结合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3、严厉打击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行为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消费行为。

4、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5、严厉打击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打击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6、严肃查处不符合规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无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植入类医疗器械是否有相关植入记录,能否实现产品信息和患者信息的追溯,如:人工晶体、心脏瓣膜、骨科植入物、宫内节育器;未经批准违法生产、使用医院制剂问题或违法上市销售等问题。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持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1、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重点查处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相关不良信息违法违规网站。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2、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成品样件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3、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进行更改的广告;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虚假夸大宣传,为违法违规医疗活动“背书”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

3、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262023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67月)

卫健委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812月)

我市实际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要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省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做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卫健委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22年9月3日和12月3日前报送至焦作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阶段(20231-2)。

卫生健康部门于2023年1月28日前将本辖区内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报送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工作总结报送焦作市主管部门并抄送市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稳定大局,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二)重拳出击,持续高压。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要把问题整改与线索摸排结合起来,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要举报线索和上级督办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联系人:于  苗   5699425

邮  箱:qyszhjdk@163.com

 

附件:1、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

2、沁阳市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制度

                                附件下载.docx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