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分局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河南焦作沁阳怀庆22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焦环辐审沁〔2022〕1号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河南焦作沁阳怀庆22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7822438075)报送的由河南九域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河南焦作沁阳怀庆22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1.该项目位于沁阳市西向镇南,X052(西向五街)东侧,主变最终规模3×180兆伏安,前期规模2×180兆伏安,本期规模1×180兆伏安(3号主变),本期3号主变10千伏侧配置3组8兆乏电容器,本期工程无出线。主变扩建工程位于站内预留位置,不新征土地。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取物料覆盖、路面硬化、清扫洒水、土方挖填湿法作业、设置围挡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设备维护,严格落实《焦作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焦环攻坚办〔2021〕24号)相关要求。
2.施工期土方应分层开挖、分类存放,施工结束后应做好场地清理,进行表土回填和植被恢复。
3.本项目无需设立施工营地和临时厕所,施工人员可利用站内已有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4.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存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GB 12348-2008)要求。
6.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三)如果今后国家、省或我市颁布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或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和管理要求执行。
五、你公司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六、项目竣工后要按照规定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我局委托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
八、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重新报我局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土地、规划等要求以有关部门意见为准。
2022年5月25日
抄送: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西向环保中心所、河南九域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