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沁政办〔202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补齐我市农业农村短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沁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0日
沁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快补齐我市农业农村短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确保我市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富足乐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3号)以及《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扎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统筹乡(镇)域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乡(镇)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城乡融合。打造以市区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坚持循序渐进。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坚持建管并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总目标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全面完成交通、水利、环卫、通信、电力、教育、医疗、社保等行业领域的专项规划,加快推进精致乡村建设步伐。2023年底前,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深化创新各项措施,积极探索乡村建设精致化路径,进一步完善精致乡村建设理念,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精致乡村建设在我市的提标扩面。2025年底前,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素流动自由化加速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差别进一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配置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村制宜、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多元投入,以水、电、路、气、讯、物流一体化和医、教、养、文、保均等化为主攻方向,把握重点和关键,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一)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坚持规划统揽全局的原则,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真正发挥规划在空间管制、资源配置、引导建设上的作用,努力构造城乡联动发展、整体推进的空间发展形态,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空间布局规划目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1.统筹各级规划编制。坚持市县统筹,按要求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高质量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25年年底前构建完成县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已完成的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村庄规划实用管用好用。
2.优化城乡用地布局。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合理安排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在制定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3.引导村庄建设行为。根据各地村庄地理位置、发展现状、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等方面差异,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明确村庄的发展思路,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有序管控村民自建住房建设,明确各地乡村风貌塑造方向。尊重农民意愿,规范引导建设,推动乡村建设有序开展。
4.保障规划有效实施。从严把控乡村规划水平和质量,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和乡村规划师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师下乡服务。对村庄各类建设项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规划实施的乡村建设行为依法查处。
(二)补齐短板,设施一体化
1.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供水运行、水质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供水服务标准化。力争通过3-5年,实现我市平原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让广大农村群众用上优质的南水北调水或其他优质地表水,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全市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5%,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沁河为界建设沁南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和沁北供水管线及第四水厂项目两个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2年建成沁南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并投入运行,2023年建成沁北供水管线及第四水厂项目并投入运行。2024年--2025年,对已建成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进行巩固提升,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饮水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水利局)
2.推进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按照《2021年—2022年沁阳市乡村“煤改气”行动方案》要求,除常平乡和规划拆迁或外迁村庄外。2022年计划完成33个村庄,涉及3830户,铺设中压管线30公里,预计总投资约1900万元,实现天然气95%覆盖,达到50%以上入户,重点村常住户100%入户。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供气一体化。继续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投入,持续改善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状况。实施农网保障水平提升工程,按照“整村整线、连片改造”模式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16个行政村整村电网改造任务(沁阳市共计329个行政村,截止2021年底已完成307个行政村改造,2022年完成,16个,完成率98%);持续补强电网薄弱环节,优化主干网架建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实施高标准农田高压供电设施配套建设,精心开展设备运维,全力服务农业生产;加快老旧设备改造,推动电力设施布局与村容村貌协调友好;落实“双碳”目标要求,积极支持乡村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促进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改善。(责任单位:发改委、住建局、科工局)
3.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立完善综合运输网络体系,统筹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城乡客运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完善路网结构,推行路长制,健全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养护队伍建设。围绕农村通客车路线,对3.5米以下的农村公路实施拓宽改造。积极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基本消除县乡道安全隐患。2025年年底前完成8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任务。(责任单位:交通局)
4.推进城乡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一体化。以现有广播电视网络和有线电视平台为基础,全面融合多业务智慧平台和互联网业务功能,建设覆盖城乡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打通“智慧广电”服务乡村综合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采取村庄+社区同步建设模式。用1—2年的时间,积极做好智慧乡村(社区)的示范建设,推荐筛选13—20个村街(社区)或扶贫重点村,主要是建好发挥好智慧广电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信息、政策、平台支撑作用,以点带面,发挥好平台的实际应用。用2—3年时间,打通重点环节,尽快实现329行政村及26个社区智慧化建设的落地及广电宽带的全覆盖。(责任单位:文广旅局)
5.推进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持续深入开展贫困村宽带扩容工作,完成对常平乡网络覆盖,加深农村地区宽带覆盖度。积极开展提速降费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实施降费,完成对农村宽带和专线费用降低达到15%。到2025年,全市农业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90%以上,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持续扩大4G网络的广度和深度覆盖,5G网络基本实现乡村连续覆盖,农村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作用更加显著。(责任单位:科工局)
6.构建城乡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一体化。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鼓励全市在农村快递和电商发展等方面,加快推动邮政、快递公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县域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县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创新县域物流运作模式,推进城乡物流信息化、绿色化发展。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县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商务局)
(三)优化配置,服务均等化
1.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和乡村学校提档升级工程,基本补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推动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精心组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完善机制,培养农村名校长和名师,引导城镇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带动农村薄弱学校快速发展。实施信息化终端设备升级改造工程,推进“三个课堂”深度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2025年年底前,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8%以上。(责任单位:教体局)
2.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整合闲置资源,完善设施设备,补全文化设施建设空白点。到2025年,乡村文化振兴取得明显进展,农民群众文明素质显著增强,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每年集中组织举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20次,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支持度。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打造1—2个传统节日基层活动示范点。依托“百姓文化超市”平台,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建立“百姓文化超市”基层服务联络点,构建互为开放、互通互融合的文化惠民大网,实现服务网点全覆盖、服务资源统一调度,为基层群众提供精准对路的“一站式”文化产品服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文广旅局)
3.稳步推进城乡卫生服务均等化。高质量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高效协同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年底前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具有执行(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达到45%以上并普遍实行“乡聘村用”,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达到90%以上,50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委)
4.深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均等化。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门诊统筹。督促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让广大参保居民就近享受医疗门诊报销政策。积极开展药品招采工作。严格落实药品集中招采工作,让我市城乡参保居民能够用上更多治疗效果好、价格低廉的药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有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到2025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市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医药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城乡参保居民可以广泛使用疗效好、价格低廉的药品,切实减轻就医负担。建立市乡村三级联动养老保险体系,鼓励乡村农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确保农村60岁以上人员应保尽保,整体参保率达到99%以上。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2025年年底前完成城乡低保标准比缩减到1.3:1左右,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实体机构,儿童之家覆盖4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责任单位: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
5.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2025年年底前完成乡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推动一批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加大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民政局)
(四)积极推进城乡要素流动自由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目标,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人才下乡、科技成果入乡、工商资本下乡等激励机制,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乡镇能力。2025年年底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人才入乡的流动激励机制全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更趋丰富,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畅通,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责任单位:发改委)
(五)接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1.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消除露天粪坑和简陋旱厕,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十四五”时期,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802户,其中2022年3640户、2023年162户,2025年年底前农村常住户厕实现应改尽改的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污水治理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衔接,完成焦作市下达的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2—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35%、40%、43%、45%。积极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通过申请专项债、银行贷款、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等,多渠道争取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3.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覆盖城乡的环卫保洁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2022年全面实现所有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并稳定运行。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责任单位:住建局)
4.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美丽小镇”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提升农村房屋品质,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过程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完成全市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2025年年底前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8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80%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形成完善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编制完成农村住房设计图册。(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利用好脱贫攻坚现有成功模式,成立乡村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6个专项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个班子,一套人马,具体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建设行动的用地需求。整合涉农资金,逐步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鼓励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调整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高标准农田和乡镇、村庄公共设施等。
(三)加强机制体制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机制、农村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机制。建立鼓励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大干部暖心工程力度,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热情。完善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四)加强风险管控。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项目预审,在源头把控好项目审批,关注如何打造好项目。探索与服务乡村振兴相适应的资本补充渠道、合理回报机制和风险资本管理模式,完善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增强涉农业务风险防控能力,提高金融服务乡村建设的可持续性。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扩大覆盖面,适当增加保险和保费补贴品种,提升风险应对水平。
(五)强化群众主体意识。将我们党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独特政治优势发扬光大,政府自上而下主动引导,群众自下而上积极参与,发挥群众的主体意识,增强群众的凝聚力,培育居民的归属感,形成居民友善互助、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多元协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局面。
附件:沁阳市乡村建设行动专项小组名单
附 件
沁阳市乡村建设行动专项小组名单
组 长:马志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夏 玮 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琚 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立强 市政府副市长
李宁宁 市政府副市长
王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
王 龙 产业集聚区副主任
陈二联 产业集聚区副主任
成 员:孙胜利 市委办副主任
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魏 强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尚维君 市发改委主任
张小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 强 市财政局局长
杨志明 市水利局局长
郑 阳 市文广旅局局长
原玉东 市住建局局长
郭水清 市交通局局长
李小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付连明 市科工局副局长
张 彬 市人社局局长
陈 伟 市民政局局长
陈治邦 市教体局局长
李永斌 市卫健委主任
尚伟峰 市商务局局长
胡国礼 市审计局局长
王爱军 市医保局局长
张耿敏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刘 琳 市妇联主席
梅顺康 市科协主席
周 棽 共青团沁阳市委书记
刘 敏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张小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乡村建设行动,确保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落实,专项小组下设16个专班,具体负责乡村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城乡规划一体化行动专班
组 长:吴立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魏 强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王红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专班
组 长:李宁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志明 市水利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郭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专班
组 长:琚 伟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尚维君 市发改委主任
原玉东 市住建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晓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专班
组 长:吴立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郭水清 市交通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苗世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城乡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一体化行动专班
组 长:李宁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郑 阳 市文广旅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旅局,杨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城乡信息一体化行动专班
组 长:陈二联 产业集聚区副主任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付连明 市科工局副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工局,杨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城乡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一体化行动专班
组 长:王 龙 产业集聚区副主任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尚伟峰 市商务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安廷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行动专班
组 长:吴立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原玉东 市住建局局长
刘 珺 市城市管理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景振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专班
组 长:李宁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郑 阳 市文广旅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旅局,杨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行动专班
组 长:王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治邦 市教体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周新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城乡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专班
组 长:王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永斌 市卫健委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刘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城乡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专班
组 长:琚 伟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张 彬 市人社局局长
王爱军 市医保局局长
孟 强 市财政局局长
陈 伟 市民政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李会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行动专班
组 长:李宁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 伟 市民政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王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城乡要素流动均等化行动专班
组 长:琚 伟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尚维君 市发改委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张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行动专班
组 长:王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小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程宪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农村厕所革命行动专班
组 长:李宁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付海涛 市政府办副主任
张小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杨延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重点任务专班要明确专班成员,制定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协同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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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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