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

政府办 0391-5613007 沁阳市县东街10号 陈伟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焦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沁阳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焦作市委、市政府及沁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市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值班工作。

(十)负责全市金融业宏观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政务的协调督办、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牵头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性会务活动的筹备工作。

(二)文电科。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运转和印章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报刊杂志征订收发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对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市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四)市政府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联系协调到市政府的群众上访工作。

(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督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督查;负责上级领导机关转交件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以及市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查办;组织开展市政府集中督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拟订市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有关科室的日常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考核相关工作;负责焦作市和我市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

(六)信息科。负责向上级报送本市政务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市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围绕贯彻国家、省、市及我市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约稿要求,组织信息调研,提供专题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市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

(八)秘书科。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讲话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文稿起草、整理、审核、印发等工作;指导督导机关其他科室做好文秘工作;负责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市长日常工作安排和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出席的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承担市长日常公文运转和市长交办事项的催办工作。

(九)一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二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一)三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二)四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三)五料。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四)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沁分支机构;深化金融改革,促进和推动金融业发展。引进市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沁阳,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引导、培育企业上市(挂牌),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防范化解全市金融风险,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相关事项的审核与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权益类交易场所市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建设,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配合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全市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人事料。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十六)行政科。承担办公室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办公室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办公室综治和平安建设等工作。

(十七)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贵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