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的意见沁政办〔2021〕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焦政〔2021〕20号)要求,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沁阳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趋利避害并举,持续优化气象事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重点项目建设,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沁阳新篇章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沁阳市气象现代化水平位居焦作市第一方阵,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黄河流域(沁阳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焦作市领先,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成效显著。提高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服务保障能力。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无缝隙智能化的精准气象预报预警重点区域全覆盖,暴雨等预报准确率比“十三五”时期提高5%;高质量智慧型的精细气象服务重点领域全覆盖,预警信息发布至村、户、人;多渠道、多功能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全覆盖;应用型开放式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贡献率明显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焦作市先进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基本建成气象强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现代气象业务建设,夯实气象强市发展基础
1.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度。发展综合、智能、协同观测业务。科学规划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强化气象及衍生灾害的重灾偏远地区和灾害高影响城市的地面观测站建设,实现多要素气象观测站覆盖100%乡镇。在常平乡、西向镇布设多要素区域站;在国家气象观测站布设冻土、面雨量自动仪,使沁阳市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捕捉能力显著提升。抓好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试点,加强农业主产区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四优四化”农业监测网络,优化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能力,推进农业气象监测智能化建设。加快建立立体化生态环境、沁河流域(沁阳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监测系统。(责任单位: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沁阳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提升数值预报产品应用能力,发展本地特色智能网格预报产品,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化水平。建立高影响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一体化业务系统,提高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水平,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加强10~45天预测能力建设,提高防汛抗旱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加快建立沁阳市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强化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文旅、交通运输等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健全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开展基于新基建的智慧气象服务工作。加强沁阳融媒体、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及预警信息靶向发布,增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效果。(责任单位: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河南移动焦作沁阳分公司、中国联通焦作沁阳分公司、中国电信焦作沁阳分公司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升级气象通信网络,北部偏远山区自动气象站逐步实施北斗通信传输。(责任单位:气象局、河务局、科工局、河南移动焦作沁阳分公司、中国联通焦作沁阳分公司、中国电信焦作沁阳分公司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气象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台站提质行动,开展“沁阳气象观测站基础设施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沁阳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提质工程,全面升级沁阳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常规气象观测站、农田小气候观测站等站网设施。(责任单位: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1.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新型城市精细气象服务。加强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升重大活动、重大工程气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健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强农村高风险地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发展发挥乡镇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业务,提高预警发布的针对性。推动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为乡村治理提供有效支撑。将气象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全民科学素质和中小学科普教育体系,加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行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完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工作,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中小河流及中小型水库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完善公路、铁路等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完善旅游气象服务系统,推进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将防雷安全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气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服务绿色沁阳建设
1.提升生态文明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在“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区域建设符合管控要求的生态气象保障示范工程。开展生态评价服务,助力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发展,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工作。(责任单位:气象局、生态环境沁阳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气象保障能力。健全大气边界层监测预报服务体系,巩固基于气象条件的科学精准治污成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改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气象局、生态环境沁阳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强化乡村振兴气象保障
1.增强粮食生产气象保障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加密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开展主要农作物农用天气预报精细化服务,提升粮食全产业链气象服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核心,加快提升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预测保障能力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气象物联网、智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支撑系统、高标准农田生态业务分析应用系统、农业气象大数据应用中心等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提升面向农业全产业链的气象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围绕农业生产“四优四化”等需求,建立完善精细化服务体系。建立“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标准化服务体系。融入“美丽乡村”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农业气象防灾减灾试验基地建设,推进农业气象防灾减灾由信息服务向信息服务与工程性服务并重转变。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气象服务体制机制,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气象保障成果。(责任单位: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科工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作业能力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责任单位: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沁阳市林区生态保护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提升地面作业能力和作业指挥能力。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在保障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库蓄水、重大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气象保障乡村振兴和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人影作业装备和弹药的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保障属地责任,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气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协同融合发展,强化气象强市建设支撑
加快推进研究型业务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建立重点专项支持气象科学研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纳入市科技研发计划。利用地方资源,支持气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高层次人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工程。(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协、科工局、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优势,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解决气象发展规划、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制定《沁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机制,落实《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豫财农〔2015〕6号)、《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的通知(焦财农〔2015〕7号)要求,为推进沁阳气象强市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开放融合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气象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气象核心业务交流合作,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强化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能源、教育、旅游等方面融合发展,形成发展合力。(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法治保障
完善与气象强市建设相适应的气象法治体系。实施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做好气象行业服务与监管工作。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责任单位:气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督导检查
为确保气象强市目标完成,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通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情况通报制度等措施,使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