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结果运用

时间:2020-11-01 来源:市扶贫​办

沁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沁财绩效〔2020〕6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重点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本次重点抽查的项目有8个,其中:产业项目3个,基础设施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已完成审计决算。

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已成为预算管理常态。财政部门主导监控促推支出进度,资金拨付及时;预算单位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行监控较好,绩效目标运行清晰。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沁阳市共安排各级扶贫资金4562万元,实施脱贫攻坚项目72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43个(含项目管理费1个),资金2037.74万元;产业扶贫项目24个,资金2379.26万元,占我市专项扶贫资金的比例为52.15%;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资金35万,雨露计划4个,资金110万元。截至11月2日共支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66.49万元,支付率为95.71%。

三、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问题

我们针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可能存在较薄弱环节项目,选择了8个项目,开展绩效运行重点监控。

进度到位情况。重点抽查5个乡镇的8个扶贫项目。涉及资金523.3万元,1-10月财政实际拨付496.22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94.83%,结余项目资金已收回财政重新安排项目。

绩效偏差情况。重点抽查8个扶贫项目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

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运用

本年度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资金使用单位的配合与支持。扶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应项目实施的效益。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应当加大资金,以期待更好的公共效益;对于评价结论合格以上的项目应该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减少资金或者取消项目。综上所述我们对山王庄镇和西万镇在2021年扶贫项目的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以此来激励我市绩效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五、下步绩效工作建议

一是严格制定年初项目预算,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的精准度,提升执行率。对本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及时收回并重新安排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是强化项目单位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家的钱怎么花的,花得怎么样,存在什么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




                        沁阳市财政局   沁阳市扶贫办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