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时间:2020-10-28 来源:住建局

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补助对象。《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确定,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的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和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二)改造方式。农村C级危房改造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改造应予以拆除重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三)改造面积。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 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困难、需要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四)补助标准。C级危房维修补助10000元以内;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14000-40000元;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补助12000-30000元。

(五)资金管理。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文件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为加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频次,实行竣工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原则上当年12月31日之前,要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六)操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平、程序公正,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严把对象的准确关和操作的程序关,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

(七)质量安全。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八)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 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基本信息、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验收等材料,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要求内容进行整理,并于当年12月底之前在“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检索系统”完成农户档案信息录入。

二、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完成情况

2020年,住建局对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册5000余份,并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制作悬挂危房改造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村广播、村公示栏等方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市级审批程序,并会同扶贫办、民政局、残联部门对参加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身份核对,聘请焦作市墨臣房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农户住房进行专业鉴定后,确定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户数28户,其中低保户25户(C级20户,D级5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户(C级3户)。在农户进行危房改造过程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6月24日,2020年的2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并由住建局牵头,联合财政局、发改委、乡(镇)办事处对28户农村危房改造户房屋质量进行了联合验收,共发放补助资金33.5万元。

 

 

 

 

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