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20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一、时间
二、会场
三、原则
(二)优抚对象优先分配原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优抚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下肢一、二级严重残疾人员、重大疾病人员、家中有7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优先分配一、二楼层。
四、分配对象
五、分配房源
六、租金标准
七、分配程序
2、公示优抚对象(9月21日-9月23日)。通过轮候家庭及租赁补贴家庭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实,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将在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若有异议可向住房保障中心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5622156。
4、结果公示(9月24日-9月30日)。将抽签结果在市住房保障网站、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
5、分配入住(10月9日-10月23日)。对已取得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10月23日17:30前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二楼住房保障科,签订《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逾期按自动退出住房保障资格处理。
1、不能按时参加选房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资格。
3、取得公租房租住资格的家庭,因楼层、户型、位置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选房的保障家庭,在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
5、在选房现场有煽动、闹事、谩骂、攻击工作人员等扰乱选房秩序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即日起本方案在沁阳市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天,9月14日-9月18日。
抽签选房全程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监督。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监察科 0391——5613805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