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0-08-19 来源:教体局

各初中、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和《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焦教文〔202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努力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依法招生、阳光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公平惠民和社会稳定。

二、招生原则

小学继续执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初中继续执行小学在册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的招生原则。

三、招生对象

1.小学: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2.初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现役军人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等。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报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沁阳市义务教育招生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等。所有学校(含民办)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暂不支持手机登录),所有学生只能在报名平台选报一所申请就读学校(根据实际选择辖区学校或民办学校)。各招生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名学生资格审查。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学校也可利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导出的学生基础信息采集模板采集学生信息,采取导入报名的办法进行。

(二)招生录取

各招生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学生进行网上录取,教体局按照管理权限对学校录取情况进行审查核办。所有学生一经正式录取,信息将被锁定,无法再报其它学校。

五、工作重点

(一)规范招生宣传。教体局将通过电视台播放招生政策、微信公众号推送招生文件、印发招生公告、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途径,就群众关心的招生政策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提前组织师生,结合社会力量,深入社区(村委会),深入家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努力将生源留在辖区,办好家门口每所学校,让教育惠及千家万户。校际之间严禁互相诋毁。不得接待外省、市、县来我市招生,不得提供我市学生的任何信息,更不得协助开展招生工作。

(二)严格招生计划。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执行核定的招生计划(附件3),未经批准,严禁突破。小学招生计划以划定区域内适龄儿童的人数为主要依据,初中招生计划以对口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册人数为主要依据。

(三)规范入学程序。严格时间节点,各学校要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安排,任何单位不得提前或推迟,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各校要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所有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须携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中小学校出现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否则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努力消除大班额(超大班额)。各校实施内部挖潜,优化师资组合,合理利用教室,最大限度扩充班级;严把入口关,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任何学校不准招收午托部接收的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学生;有大班额(超大班额)的学校,要控制好转校生,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各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委员会全程监督分班,根据知识和年龄结构、专业特长等情况优化配置师资,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名单进行公示。新学期开学后,教体局将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超大班额)及起始年级均衡编班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将全市通报批评。

(五)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等原则,在9月份为小学一年级新生精准注册学籍。各中小学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含所有适龄残疾学生)建立学籍档案。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可以先建立临时学籍号,待取得真实可用的身份证号并通过认证后,获得正式学籍号。教体局充分发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小升初严格执行电子学籍转接政策,不再注册新的学籍,引导学生对口直升,严格控制择校。

(六)规范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各初中、小学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辖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工作台账,逐一解决就学问题,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零拒绝、全覆盖、无辍学;采取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就近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听障和智障等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到沁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做到应入尽入;各中心小学针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有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教师采取送教进社区、进福利机构、进医养中心、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为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立“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教学、康复训练效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享受建档立卡资助待遇。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工作,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按时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住宿。

(七)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教育集团化、中心小学一体化管理,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办好家门口每所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益;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合力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联合综治、公安、司法、民政、人社等部门,发挥社会组织和个人监管职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优先帮扶、精准扶贫,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八)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教体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和班数(附件4),未经允许不准超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范围。合理编班,严禁出现大班额。民办学校可采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招生期间,学校要面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九)严禁违规招生。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位费等;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实验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特长生;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复读生。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上年已报志愿并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复读。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重大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到千家万户。教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初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招生工作领导。学校是招生入学和转学接收的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大局;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政策咨询、摸排生源、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调查核实、合理分班、入学报到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公开透明,严格把关。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招生监督工作。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办法、时间节点以及学生入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廉洁公正。对在招生过程中出具的证件等材料,要严格审核,认真甄别,逐项把关。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师生代表,以及公安、房管等部门相关人员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招生合力。

(三)强化督查,追究责任。教体局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招生工作监管、督查、指导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参与违规招生、干扰招生秩序、收受家长财物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该学校及责任人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教体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5281211  5281055。


附件:1.沁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2.沁阳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3.沁阳市2020年城区和沁南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招生计划与范围

4.沁阳市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5.沁阳市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沁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安排


一、招生时间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招生。

8月16日—8月17日,入户调查,摸排辖区生源,招生宣传。

8月18日—8月19日,组织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入小学,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对口初中报到,并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导出的学生基础信息采集模板上登记学生信息。

8月20日,对未报到学生进行统计,入户宣传动员入学。

8月21日—8月22日,学校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采取导入学生基础信息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市教体局登录平台对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学生核验入学资格。

8月23日—8月24日,学校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资格审查通过学生进行录取分配和新生预录。市教体局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正式录取审核。所有学生一经正式录取,信息将被锁定,无法再报其它学校。

9月1日—9月10日,学校按照电子学籍管理规定,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正式录取名单,将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学籍录入国家学籍系统。

二、工作流程

(一)认真谋划。农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生源稳控、控辍保学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及时召开招生专题会议,研究招生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前谋划,统筹考虑,确保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二)大力宣传。在辖区村街醒目处张贴招生政策公告,组织教师发放学校招生宣传单,校门口设置招生宣传版面和招生咨询台,宣传教育政策、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特色,耐心做好招生咨询工作;组织师生摸清新生入学对象和转学稳控对象,引导社会力量和个人积极参与招生工作,有针对性做好生源稳控工作,努力将生源留在辖区。

(三)组织报名。组织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入小学、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导出的学生基础信息采集模板上登记学生信息。所有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须携带乡镇卫生院出具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本,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入学报到。

(四)深入动员。对未报到学生进行统计,依据相关政策,进一步发动师生、村委会、家长委员会、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等,共同做好相关学生家长思想工作,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留在辖区、应入尽入。

(五)网上录取。学校汇总、核实学生基础信息采集模板上登记学生信息,导入招生服务平台,完成资格审查、预录,上报市教体局进行网上录取审核。

(六)认真总结。招生工作期间,实行日报制。各校要及时上报当天招生情况,对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汇报,相互沟通,加强联系。同时,各校要归档留存招生期间宣传《义务教育法》、设立咨询台、组织报名、分班公示等方面的资料。填写沁阳市学校2020-2021学年上学期相关统计表,并于9月8日前上报教育科,电子版发至教育科邮箱qyjykxx@163.com。



附件2


沁阳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安排


一、招生时间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招生。

(一)小学招生

8月15日—8月21日,入户调查,摸排辖区生源,招生宣传。

8月22日—8月24日,一年级入学报名和转学资格审查。

一年级入学报名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选择小学学生信息采集入口进行报名,按照程序进行注册、填写信息、选择报名点(即申请就读学校)。学校也可现场采集学生基础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集中添加或导入学生基础信息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转学资格审查时,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集中受理点现场办理。

8月25日—8月26日,学校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市教体局登录平台对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学生抽查、核验入学资格。

8月27日—8月28日,学校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资格审查通过学生进行录取分配和新生预录。市教体局进行网上录取核办。所有学生一经正式录取,信息将被锁定,无法再报其它学校。

9月1日—9月10日,学校按照电子学籍管理规定,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正式录取名单,将一年级新生学籍录入国家学籍系统。

(二)初中招生

8月19日—8月21日,城区初中根据教育科提供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进行招生,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导出的学生基础信息采集模板上登记学生信息。

8月22日—8月24日,转学资格审查。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集中受理点现场办理。

8月25日—8月26日,学校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采取集中添加或导入学生基础信息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市教体局登录平台对照对口小学毕业生名单核验入学资格。

8月27日—8月28日,学校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资格审查通过学生进行录取分配和新生预录。市教体局进行网上录取核办。所有学生一经正式录取,信息将被锁定,无法再报其它学校。

9月1日—9月10日,学校按照电子学籍管理规定,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正式录取名单,将七年级新生学籍录入国家学籍系统。

二、招生资格

(一)小学新生入学

1.城区常住户(祖屋)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集体宿舍(公屋、集资房)住户

(1)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就业证明(正式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

(2)属于集资房类别的,以实际入住为准,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购房收据和合同、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

3.辖区楼盘住户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购房票据<契税、不动产发票>、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

按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17〕53号)要求,享受优待政策。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要求,安排就学。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

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鼓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以上级提供名单为准。

6.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等。

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7.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沁阳英才”证书。

根据沁阳市鼓励投资相关规定,沁阳市境内招商引资企业,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的外来投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不含沁阳市籍),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工资单、企业和沁阳市招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8.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协议。

(二)小学转学接收

转学原则:集中在暑假办理。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如在城区新购房,确需转学的,可申请转学。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就读,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

1.辖区楼盘住户

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购房票据<契税、不动产发票>、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

由沁阳市域外转入学生,另需原籍所在地的县市直属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出具外出就读证明。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等。

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由沁阳市域外转入学生,另需原籍所在地的县市直属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出具外出就读证明。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

按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17〕53号)要求,享受优待政策。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要求,安排就学。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

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鼓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以上级提供名单为准。

5.市委、市政府规定接收的人员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沁阳英才”证书。

根据沁阳市鼓励投资相关规定,沁阳市境内招商引资企业,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的外来投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不含沁阳市籍),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工资单、企业和沁阳市招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拆迁户人员子女,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协议。

(三)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对象以教体局提供对口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为主要依据,凡涉及辖区楼盘住户子女、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等,均参照小学招生的办法执行。

三、招生流程

(一)认真谋划。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生源稳控、控辍保学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及时召开招生专题会议,研究招生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前谋划,统筹考虑,确保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二)大力宣传。在辖区社区(村街)醒目处张贴招生政策公告,组织教师发放学校招生宣传单,校门口设置招生宣传版面和招生咨询台,宣传教育政策、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特色,耐心做好招生咨询工作;组织师生摸清新生入学对象和转学稳控对象,做好生源稳控工作,努力将生源留在辖区。

(三)资格审查。各校应按照招生办法要求,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商隐小学、联盟小学、水南关小学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做好接收工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组织入学。组织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入小学、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登记造册,配置师资,编好班级,建立家校联系微信群及有效沟通联系机制。对未报到学生进行统计,依据相关政策,进一步发动师生、社区(村委会)、家长委员会、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等,共同做好相关学生家长思想工作,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留在辖区、应入尽入。

(五)认真总结。招生工作期间,实行日报制。各校要及时上报当天招生情况,对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汇报,相互沟通,加强联系。同时,各校要归档留存招生期间宣传《义务教育法》、设立咨询台、组织报名、分班公示等方面的资料。填写沁阳市学校2020-2021学年上学期相关统计表,并于9月8日前上报教育科,电子版发至教育科邮箱qyjykxx@163.com。


附件3


沁阳市2020年城区和沁南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新生入学招生计划与范围


招生学校

班数

招生数

招  生  范  围

外国语中学

13

715

第二小学、第二小学南校区、第四小学、联盟小学、水南关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中学

11

605

第一小学、第一小学南校区、第三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实验中学

21

1155

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南校区、商隐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实验小学

10

550

建设路以西,太行大道以东,团结路以南,总干河以北。

实验小学南校区(护城)

1

55

护城村、李庄村、张景屯村、沙岗村、袁屯村、曹村。

实验小学南校区(韩村)

1

30

韩村、庙门、皮庄村。

商隐小学

12

600

太行大道以西,过境路以东,团结路以南,总干河以北。含马坡、白庄、朱庄、南孔、范庄、呼庄、蔡湾、张武作。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一小学

8

440

老城河以西,北门街(含西侧合作街居民)、南门街以东,团结路以南,覃怀路以北。

第一小学南校区

1

50

南官庄村、牛庄村、西武庄村、小王庄村、甄庄村、张庄村、东武庄村。

第二小学

4

220

老城河以西,南门街以东,覃怀路以南,总干河以北,外加南关村。

第二小学南校区

1

20

接马寺村、庞门村、东荒村、西荒村、五门村。

第三小学

3

165

老城河以东,东环路以南(含小张庄),总干河以北,外加庙后村、寨村、仲贤村、周庄、沁东商贸城。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四小学

2

110

建设路以东,团结路以南,北门街以西,怀府路以北。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联盟小学

3

165

建设路以东,怀府路以南,南门街以西,总干河以北,不含南关村。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水南关小学

1

30

水南关村。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附件4


沁阳市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班数

招生数

永威(初中)

22

1100

永威(小学)

10

500

长兴(初中)

2

110

长兴(小学)

4

200

智兴(初中)

6

330

智兴(小学)

1

55

创新(初中)

3

155

创新(小学)

3

160

新兴(初中)

2

110

新兴(小学)

2

110

铁豹(初中)

1

55

铁豹(小学)

2

80

覃怀中学(初中)

6

330

双语实验学校(初中)

2

70

双语实验学校(小学)

3

120

博苑学校(初中)

2

80

博苑学校(小学)

2

72




附件5


沁阳市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学校

咨询电话

沁阳市第一小学

0391-2102266

沁阳市第二小学

0391-2103336

沁阳市第三小学

0391-5290838

沁阳市第四小学

0391-5617668

沁阳市商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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