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和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沁政办〔2020〕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但受宏观形势变化,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难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确保完成全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争先进位 再铸辉煌”,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和推进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序时监测分析主要经济指标及相关支撑指标(见附件)及乡镇(办事处)经济运行情况,对照年度目标或监测目标以及省、焦作市目标考核要求,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调度,重点时段实施点对点调度、日比日分析,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全面、高质量完成。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筹备每月召开一次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席,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特点、主要指标增长情况以及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调度全市经济运行工作,部署重点任务;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或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项调度分析会,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二)建立经济运行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及时交流共享有关数据指标、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将有关指标数据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原则上,财政、税务、电力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金融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商务部门要在每月13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统计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需要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季度数据或逢节假日,报送时间相应顺延。
(三)建立部门监测反馈机制。市财政局、科技和工信局、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统计局、农业农村局、住房保障中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税务局、人社局、金融工作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于次月15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其他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市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建立进度数据监测考评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督查室、统计局配合,序时监测各乡镇(办事处)四项主要经济指标、部门承担的主要经济指标和支撑指标进展情况,按月通报,定期考核。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分析。负责及时提供省市重点项目等推进情况和重大项目谋划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搜集项目入库资料上报入库;监控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调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时序进度;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及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二)市统计局:负责为各部门提供、对接统计数据。汇总通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企业入统、项目入库情况;加强经济监测预警,分析预测经济走势并提出对策建议,从统计的角度撰写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三)市财政局:分析研判全市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对财源、税源构成变化和财税政策变化对全市经济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市科技和工信局:分析研判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对全市规上企业总体运行情况,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以及主导产业、大企业培育情况、重点工业企业生产完成情况的跟踪分析。关注重要工业产品价格变化、用电量和货运量等先行指标变化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针对全市研发投入、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的跟踪指导。
(五)市商务局:分析研判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对全市进出口贸易、消费品市场、商贸服务、物流、电子商务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纳统工作及经营完成情况的跟踪监督。
(六) 市招商服务中心:对我市组织参加的重大招商活动的签约、履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利用外资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全市土地供应情况进行分析,为破解土地供需矛盾提出对策建议。通报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情况,特别是省市重点项目土地审批、规划审批有关情况,列出尚未办理用地手续、规划手续的项目清单。通报土地收储和出让地块数量、面积、金额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对策建议。
(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全市建筑业发展、装配式建筑发展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通报建筑业、房地产领域外地企业在我市法人化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对策建议。
(九)市住房保障中心: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商品房及商业用房库存、房屋租赁市场培育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根据企业的住房销售备案面积,关注房地产企业的每月销售面积,进一步发展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业纳统工作。
(十)市税务局:分析研判全市税收收入执行情况,对全市工业增值税、商业增值税、住餐增值税等税种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对增值税波动幅度较大的重点纳税企业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确保均衡入库。负责为各部门提供、对接分税种数据。
(十一)市金融工作局:针对金融市场运行、企业上市、化解金融风险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对策建议。
(十二)市生态环境局:分析研判主要污染物排放、PM2.5、PM10浓度、地表水体等指标变化情况;关注省市重点项目环保审批有关情况,列出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清单,对因环保原因要求停工的省市重点项目进行说明。分析环保措施对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对策建议。
(十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就业创业、人才支撑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准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对策和工作建议。
(十四)市农业农村局:分析研判全市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对全市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农产品以及乡村振兴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下步对策和工作建议。
(十五)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全市交通运输经济、公路客货运周转量、道路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下步对策和工作建议。负责相关服务业企业的纳统工作及经营完成情况的跟踪监督。
(十六)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全市中小企业注册登记、个转企、小升规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就营造宽松便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出下步对策和工作建议。
(十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针对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下步工作建议。负责相关服务业企业的纳统工作及经营完成情况的跟踪监督。
(十八)市供电公司:针对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重点行业企业用电量以及电力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下步对策和工作建议。
(十九)市邮政管理局:针对全市邮政业务量、快递业发展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下步对策和工作建议。
(二十)各乡镇(办事处):针对辖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和需要市政府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建议。
(二十一)产业集聚区:围绕高质量发展和进星工作要求分析辖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和需要市政府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建议。
(二十二)特色商业区:围绕高质量发展和进星工作要求分析辖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和需要市政府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
(二)压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牵头做好所承担任务的进度监测、分析研究、跟踪落实等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反馈及时、研判形势客观准确、政策措施可行有效。
(三)督查考核。对在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和推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发出问题提示单或督办单,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将进度数据监测考评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约谈通报的重要内容。
附件: 主要经济指标及相关支撑指标部门责任分工
2020年7月15日
附 件
主要经济指标及相关支撑指标部门责任分工
指标名称 |
责任单位 |
生产总值增速 |
发展改革委 |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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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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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营业性服务业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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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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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科技和工信局 |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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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量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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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用电量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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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电量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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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
财政局 |
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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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商务局 |
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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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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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营业额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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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营业额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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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 |
农业农村局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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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速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
住房保障中心 |
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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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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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速 |
金融工作局 |
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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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业增值税增速 |
税务局 |
批发零售业增值税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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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业增值税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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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值税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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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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