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2020〕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7日
沁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5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9﹞67号)文件精神,现就沁阳市残联深化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奋力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先行区,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认真履行政治职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把残疾人最广泛地凝聚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奋斗实践中。
——坚持服务大局。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蕴藏在残疾人中的创造力,逐步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贴心人。
——坚持问题导向。以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充分不协调问题为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其表现,认真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的不良倾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目标要求。
按照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和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要求,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残健互动,坚持创新发展、勇争一流,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坚持服务优先、发展融合,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改革措施
(一)改进领导机构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
1. 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市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占68%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2. 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市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占65%以上。 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40%以上,进一步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的委员数量。
3. 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市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沁阳市盲人协会、沁阳市聋人协会、沁阳市肢残人协会、 沁阳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沁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次,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4. 加强专门协会建设。积极推动专门协会在民政部门注册、备案,逐步健全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推动专门协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
5. 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乡(镇)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基层组织和联系服务全覆盖。
(二)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
1. 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考试、干部遴选等途径吸纳优秀人才,建立一支与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相匹配的专职干部队伍。加大专职干部队伍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市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加大选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力度。
2. 增加挂职、兼职干部比例。增设2名兼职理事,增设1名挂职理事,不与执行理事会任期挂钩,两年一调整。注重选拔挂职、兼职干部,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
3. 改进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协助市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做好市残联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落实残疾人干部配备要求。
4. 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将市、乡(镇)办事处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强乡(镇)办事处残联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待遇。设专职理事长主持执行理事会日常工作,同时选聘1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1人兼任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同时选聘1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开展工作。
(三)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1. 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市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6天。建立市残联中层干部联系残疾人专门协会制度,定期帮助检查指导协会工作。加强机关干部与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联系,同困难残疾人结对子,倾听民声,反映诉求,增进感情,帮助解决残疾人就业、康复和维权等实际困难。
2. 推动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明确市、乡、村三级服务平台的职责,推动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逐步下沉基层,融入社区服务平台,不断增加平台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3. 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志愿助残服务等方式,按照责任分工,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农村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和生活救助、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对失智失能贫困重度残疾人开展集中医养,积极开展困难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4.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推动健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协商,加强对残疾人培训、康复、托养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推动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援助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提升基层残联维权服务能力,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信访制度,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相统一。
(四)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 建好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事。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以群众需求引领组织转型。
2. 创新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运用“融合、联合、配合、聚合”工作方法,推动残疾人工作理念更新、服务创新、组织革新。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建立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考核和扶持机制,推动社会化助残机构逐步规范化、服务多样化、效果最大化。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
3. 强化残联组织职能定位。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残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强化直接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职责。拓展残疾人工作领域,推动重心下移,通过残疾人服务平台与社区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加大服务农村残疾人工作力度,提高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
4. 强化疾人服务机构公益属性。指导残联系统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突出公益属性、找准服务定位。加强沁阳市城区残疾人医养中心服务创新,积极推动沁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推动残疾人康复机构、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培训质量,提高就业率。
5. 打造“阳光残联”。健全全市残联系统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公开。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
6. 改革残联工作评价办法。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 受益率为评价重点,逐步建立全市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
7.优化办证服务环境。创新“三开通二对接”残疾人证办理服务,“三开通”即:开通费用全免服务,免除残疾人办证照相、残疾类别等级鉴定等费用,实现办证“零费用”;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对重度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同时办证窗口优先受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办理;开通送证进家服务,残疾人证办理完毕,由专职委员统一登记领取,逐户送证进家并宣传相关优惠政策。“二对接”即:办证窗口与残疾人对接服务,提前提醒残疾人到期换证,避免影响政策享受,同时了解残疾人办证需求并及时提供针对服务;办证更新数据与扶贫办大数据对接,确保残疾人扶贫数据精准,一户不掉、一人不漏,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五)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市残联履行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残联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完善各级残联向同级党委和政府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残联组织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落实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上级残联的领导下,市残联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
(二)扎实有条推进。
2020年组织实施,5月底前总结完善。各乡(镇)办事处残联根据改革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三)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加强沟通协调,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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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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