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沁审公告〔2019〕12号
沁阳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沁审公告〔2019〕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8日,沁阳市审计局对3户“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沁阳市纳入处置计划的“僵尸企业”2户,共涉及资产579.45万元,负债950.01万元,员工90人。按照处置方式划分,盘活脱困1户,涉及资产150.26万元,负债195.06万元,员工24人;依法破产1户,涉及资产429.19万元,负债754.95万元,员工66人。此外,沁阳市根据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负责处置省属国有企业1户,共涉及资产282.73万元,负债485.17万元,员工12人。按照处置方式划分,依法破产1户,涉及资产282.73万元,负债485.17万元,员工12人。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沁阳市人民政府能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7〕14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的要求,分别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改制小组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动机制。通过现阶段工作,“僵尸企业”处置在资产处置、债务化解、人员安置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沁阳市处置“僵尸企业”其他闲置资产75.04万元(已变现价值41.72万元);通过清算注销、债务重组、依法破产等方式依法依规化解债务120万元。截至审计时,沁阳市财政为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合计投入专项资金49.76万元。沁阳市种子公司、河南省外贸粮油食品沁阳贸易实业公司破产程序终结,沁阳市盐业公司已盘活脱困。
此次审计发现沁阳市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企业资产未处置完毕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户企业资产未处置完毕。
(二)2户企业78名员工尚未妥善安置。
(三)其他问题。
1.财产分配方案不完善
2.滞留专项资金
3.政企不分,改制不到位
4.土地、房产等核心资产权属变更,对公司脱离僵尸企业序列产生风险隐患
5.盘活脱困未进行验收
6.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各被审计单位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各被审计单位向社会公告。
沁阳市审计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