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总工会2017至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沁审公告〔2019〕10号

时间:2019-12-31 来源:审计局

沁阳市总工会2017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沁审公告〔2019〕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19年719日至2019年9月26日,沁阳市审计局对沁阳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2017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总工会位于市建设北路6号,属社会团体,单位法定代表人陈红升。现有正式人员6人。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总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等工作。资产由市总工会独立管理、隶属于上一级工会所有。下设二级机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人文化宫。

市总工会2017年初资产总额为9255318.1元,负债总额1892485.43元,净资产为7362832.67元;2018年底资产总额为9560333.68元,负债总额1615418.07元,净资产为7944915.61元。

2017至2018年,市总工会账面反映收入合计5807918.19元,支出合计5330819.11元,结余477099.08元,滚存结余5921701.61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总工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2018年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财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各项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性测试,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部分有效。但在财务收支中存在滞留应返下级工会经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留应返下级工会经费1172341.08元。

(二)未按规定征收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三)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6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审计建议。沁阳市总工会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沁阳市总工会向社会公告。

沁阳市审计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