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高级中学2016-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沁审公告〔2019〕9号

时间:2019-12-31 来源:审计局

沁阳市高级中学2016-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沁审公告〔201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沁阳市审计局对沁阳市高级中学2016-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高级中学位于覃怀路10号,业务范围是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学校占地面积85亩,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现有46个教学班,在校生3000余人,教职工224人(沁阳一中编制172人,高级中学编制1人,职教中心编制1人,临时工50人);编办核定编制59人。学校内设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单位法定代表人王治琴。

2017年底,市高级中学账面反映资产总额为48303915.05元;负债总额为56710671.60元;净资产为-8406756.55元。

2016-2017年度,市高级中学账面反映收入合计23920952.57元,支出合计23255430.02元,结余665522.55元;滚存结余-12668792.05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一中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2017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部分有效。但在财务收支中存在有挤占学生书费、违规发放补助、逃税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补助5213632元。

(二)挤占学生书费53278.48元。

(三)违规集资570000元。

(四)未按规定提取资助资金351523.54元。

(五)应记未记固定资产577401.20元。

(六)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导致逃税273679元。

(七)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审计建议。沁阳市高级中学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沁阳市高级中学向社会公告。

沁阳市审计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