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2019〕56号

时间:2019-09-19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沁阳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8日

沁阳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突出生态目标和效益,强化多规融合和规划引导,通过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全域化布局,优化耕地布局、整治废弃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修复治理人居环境、拓展生态用地空间,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生态功能,构建全域生态宜居与集约高效的土地保护和利用新格局,为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新路径。

二、主要目标

以村镇为单位,统筹开展农村地区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矿进行全类型全要素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自然空间新格局。实现空间布局更加优化、耕地保护更加强化、土地利用更加集约、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政策保障更加有效。2019年拟启动实施3个试点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拟启动10个试点项目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村庄规划。对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村镇,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村庄规划,作为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依据。村庄规划要统筹考虑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乡村旅游等多种规划要求,准确把握乡村特色、地域特征、农村实际、发展现状和功能定位,注意保护传统村落和民居,因地制宜构建村庄景观设计,合理保留农村原有风貌,科学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村庄规划由所在乡镇政府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后施行。

(二)择优选择试点。以一个行政村或同一乡镇的集中连片的几个村为实施单元,实施单元主要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按照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空间大,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潜力大的试点选取条件,结合市域实际,我市第一阶段拟选取了3个试点项目,分别为:文化传承+环境整治型—盆窑黑陶小镇,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型—东义合村牡丹花海项目,环境整治型—柏香镇大位、小位和西王梁等3个行政村试点。

四、职责分工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以下简称“全域整治”)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政策研究制定、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资金保障,统筹协调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优先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市发改委负责参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论证、评审和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业务指导、组织实施方案论证工作,负责项目区内土地整治类项目的选址、立项、验收等工作;配合乡镇做好村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涉及零散林地垦造立项选址、验收工作。

市农业农村负责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区内涉农项目的选址、验收工作,做好高标准农国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工作;配合做好土地整治类项目联审工作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等工作。

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电力、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批复的项目规划,负责相应子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镇)办事处是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工作,主要协调项目的统筹和村庄拆迁、新居建设等具体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政府办、扶贫办、财政、发改委、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生态保护、水利、交通、住建、环保、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的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的政策,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项目运行,协调解决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确保取得实效。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做好本职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担负实施主体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监管考核。 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目标任务, 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列入乡镇年度综合考核, 加强项目监管和督查工作。 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和一把手工程例会制度, 强化工作推进力度, 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可控、 内容可控、 过程可控、结果可控。

(三)激励政策。一是实行“奖补结合、先建后奖”,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50:50比例确定示范村镇建设基础奖补和绩效奖补资金。基础奖补资金在示范村镇纳入支持范围后下达,绩效奖补资金在重大工程完成总体建设任务验收后下达。二是建设用地复垦和农田规模整治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有偿收益(以省级平台交易时价为核算标准)全额返还农村,充实农村集体经济,用于村庄各类建设;建设用地复垦产生的拆旧规模指标和农田规模整治产生的新增产能指标的有偿收益归市政府。三是通过建设用地复垦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可提留不超过30%作为本村使用,允许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用地。试点项目在满足自身需求外,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必须缴由市政府有偿调剂使用。四是试点项目范围内基本农田布局可进行零星调整。五是未纳入试点项目范围的乡镇、村街要积极围绕“四好公路建设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建设用地复垦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按程序验收后,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绩效奖补,奖补标准7万元/亩。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复垦、村街奖励和“四好公路”建设等。

(四)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强化與论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凝聚全社会强大合力,营造积极主动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附件:沁阳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沁阳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志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明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杨拥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卫星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魏  强  扶贫办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王跃东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云森  住建局局长

陈二联  发改委主任

陈进国  财政局局长 

杨志明  水利局局长

陈建军  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小虎  环保局局长

王景霞  文广旅局局长 

原玉东  交通局局长

刘  敏  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志武  王曲乡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

王建军  太行办事处主任

黄国杰  怀庆办事处主任

孟  强  沁园办事处主任

张宪营  覃怀办事处主任

韩中文  柏香镇镇长  

郭水清  崇义镇镇长

王  卫  紫陵镇镇长  

王  涛  西向镇镇长、市产业区副主任

杨庆利  西万镇镇长

李  红  山王庄镇镇长  

梁  斐  常平乡乡长 

沈红艳  王召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卫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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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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