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学义史料征集公告

时间:2018-11-08 来源:市委组织部

宋学义(1918—1971),沁阳市北孔村人,“狼牙山五壮士”之一。1939年参加八路军,1941年9月受命掩护我军部队和人民群众转移,在狼牙山棋盘陀吸引日军3500余人,打退敌人的多次冲锋,最后弹尽粮绝,舍身跳崖,幸免于难。1947年回到家乡沁阳,积极投入反奸反霸、减租减灾和土地改革运动,带领群众兴修水利、平整土地、植树造林,积极改善家乡贫困面貌。1959年、1969年先后出席全国烈属、军属和残废党员、退伍军人积极分子大会和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代表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的亲切接见。1971年6月因病与世长辞。1979年被追认授予革命烈士光荣称号2009年9月,被中央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等11个部门联合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为了弘扬和传承宋学义热爱祖国、勇于抗战、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高贵品质,歌颂“狼牙山五壮士”的爱国主义精神,追忆宋学义始终保持革命英雄本色、带领群众艰苦奋斗的峥嵘岁月,激励后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宋学义相关史料。

一、征集范围

(一)宋学义生平材料

生平传记、回忆录、履历表、日记、文章、职务任免书、身份证、工作证;各种荣誉证书、奖章、奖状、奖杯以及生平照片、声像材料(包括录像带、录音带、唱片、影片、磁盘、光盘等)。

(二)反映宋学义职务活动材料

工作、学习笔记、工作日记、手稿、演讲稿、来往书信;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发言稿、照片;参加各种活动所形成的调查采访材料;在各种重要场合的题词、签字。

(三)社会对宋学义研究、评价的资料

各级政府、组织、团体的表彰、奖励与命名的文件、决定、通报、简报;各类出版物上发表的评价文章及各种纪念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对宋学义的评价、纪念、回忆的文章、著作等。

宋学义生前物品

    宋学义生前使用过的桌椅等物品(反映宋学义生前生活、工作原貌的实物)、收藏的重要图书、资料及其它具有历史和纪念意义的物品。

(五)宋学义口述的历史资料

二、征集方法

(一)捐赠原件

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无偿捐赠。捐赠藏品由收藏单位永久收藏,并登记在册,颁发收藏证书。 

(二)复制原件

    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孤本,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或全文数字化的方式进行征集,原件仍由捐赠人保管。

相关实物、史料应尽可能提供文字说明和背景资料。

三、捐赠者权益

1、捐赠者可对捐赠物品提出限制利用要求,受赠者按其要求办理。

2、作者对捐赠品享有著作版权,未经同意利用者不得修改、出版、公开发表。

3、同等条件下,捐赠者享有捐赠品优先利用权。

四、实物、史料保管

所征集到的实物、史料由沁阳市档案馆临时代管,在宋学义红色教育基地建成之后,移交给宋学义红色教育基地科学管理、登记造册、安全保管、组织展览。

五、联系方式

活动即日开始,常年征集。

沁阳市档案局(市政府大院)

电话:0391-5611911  13183135185

联系人: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