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的说明
关于沁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的说明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对统筹资金保障全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一、指导思想
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二、编制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各项预算编制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统筹财力,保障重点。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统筹四本政府预算及各项资金来源,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重大收支政策统筹考虑安排,为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2.依法理财,精细管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调整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方式,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着力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3.突出绩效,科学引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项目安排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滚动调整,强化约束。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财政规划,新一轮财政规划在上一轮财政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相应年度财政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在相应年度财政规划框架下调整完善形成;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
5.审慎稳妥,留有余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收入安排实事求是,避免出现顺周期调节;注重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支出安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基本支出、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保持适度财政储备,应对不可预见因素。
三、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165760万元,增长8.6%(我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100万元,焦作下划昊华等企业实现本级收入1053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3560万元,增长10.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5%;非税收入62200万元,增长5.7%。加上上级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综合测算,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980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支出21274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876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4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47500万元,上年结转2323万元,提前告知转移支付48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力收入总计50309万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030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1401万元,预算支出拟安排8873万元,收支结余25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357万元。按照管理层级,上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项目仅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预算情况。
四、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5.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上级财政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55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700万元、专项债务54400万元。当年上级财政未下达我市新增债券。截至2017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3173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1781万元、专项债务49955万元,均未超过债务限额。
2018年预算编制时上级转贷债券资金尚未下达,按照相关规定,2018年政府债券收支暂不编入年初预算,待上级下达全市债券资金额度后,再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做预算调整。
6.“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经汇总全市部门预算,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8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0万元(分别是事管局180万元、工商局10万元)。“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全市各部门贯彻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7.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上级提前告知我市转移支付资金总额91002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9051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2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4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7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486万元。具体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6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42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8万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97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60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23万元、“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省级资金100万元。
8.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了落实十九大报告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促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财政部门在2018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中继续拓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在预算编制中,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2018-2020年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沁政〔2017〕21号)文件要求,对申请财政预算安排100万以上的建设性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并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审论证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针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做好绩效跟踪和自评价工作,财政部门将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再评价。同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使评价结果成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9.其他说明
2018年全市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基建项目实行财政评审中心事前预算控制、事中工程进度质量等监管认定、事后决算评审的绩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