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十三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沁政〔2017〕23号

时间:2017-11-13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深化十三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6日      

深化十三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沁阳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焦作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沁阳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背景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整合,筹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全面推开,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巩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医药卫生监管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逐步完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惠民效果进一步放大。健康服务业和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经过努力,全市综合医改取得了显著成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位居全省前列,中医药工作进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行列。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升。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用较少的投入取得了较高的健康绩效,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获得感不断增强,深化医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健康沁阳建设的关键时期。当前,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但我市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相对单一、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制度体系仍需不断完善。特别是随着医改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的制约作用日益凸显,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明显增强,任务更为艰巨。同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医药技术创新等,都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需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定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全力破解医改难题,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建设健康沁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沁阳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的职业吸引力和服务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制度创新和攻坚突破。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发挥市场活力,加强规范引导,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优化供给侧治理能力和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对需求侧进行科学引导,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社会共治。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设,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落实部门责任,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改革,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突出医改瓶颈和关键环节,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重点改革的突破性作用和试点的带动效应。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2017年,建立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体系。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高效,药品供应进一步保障。到2020年,建立比较健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5.5‰,主要健康指标居于全省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30%以下。

三、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医改任务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推动分级诊疗开展2017年,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到2020年,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的就医新秩序。 
  1.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认真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与结构,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积极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沁阳市人民医院远程医学会诊中心,加大基层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全市远程医学会诊、心电、医学影像诊断会诊服务系统,形成对外连接省、国家大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对内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沁阳市远程医学服务网络,提高国家、省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全市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市中医院作为县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作用,强化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村卫生所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结合“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三个示范”创建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示范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2020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能力。
  3.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心脑血管疾病,以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儿科、肿瘤、传染病、肾脏内科(血液透析)等临床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药在神经康复及肿瘤等疾病治疗中的独特作用,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2017年,市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建成中国基层胸痛中心;到2018年,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中医骨伤科医疗中心;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

4.建立医疗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分工协作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方式建立医共体。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方式建立医共体。2017年,市医院与王曲、紫陵、常平、柏香、崇义、西万、西向、葛村和山王庄等卫生院建立医共同体。市中医院联合王召、王占、木楼等卫生院建立医共体。

县级医院进一步与上级大医院建立高层次的合作关系。市医院与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等医院,市中医院与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医院进一步构建高层次的合作关系,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加盟河南儿科医疗联合体(郑州市儿童医院牵头),带动全市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托管一般卫生院。2017年,在崇义镇卫生院成功托管王占卫生院的基础上,由柏香镇卫生院托管葛村卫生院,实行人、财、物和业务统一管理模式。
  继续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所辖村、街卫生所实行人员、业务等统一管理。  

5.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明确医疗机构急慢分治服务流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畅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
  6.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鼓励城乡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完善双向转诊程序,畅通向下转诊渠道。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引导就医流向。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就医形成有效激励。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公立医院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组建完成由市级领导牵头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营监管和绩效考核等。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1.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完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院长选聘、绩效考核等办医责任。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继续对市中医院与市第二人民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资源整合效能,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2.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继续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加大政府投入,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改革支付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贯彻落实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政策。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运行新机制。规范公立医院改制,原则上政府举办的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等不进行改制。公立医院药占比逐年降低,2017年降到32%以下,2020年力争降到30%以下。2017年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3.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创新编制管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合理确定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在绩效工资分配上,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4.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包涵社会效益、服务提供、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重视卫生应急、对口支援以及功能定位落实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等体现公益性的工作。将落实医改任务情况列入医院考核指标,强化医院和院长的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人员职业发展等挂钩。
  5.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根据全国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情况实施跟踪监测。2017年,公立医院医疗次均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
  1.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厘清政府、单位、个人缴费责任,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使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或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高血压、糖尿病、血液透析等慢病管理相结合。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部分由医保支付、不合理部分由医院支付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2017年,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实施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3.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法人化和专业化水平。
  4.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通过落实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落实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医疗救助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慈善力量等多方参与。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有效衔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5.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和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鼓励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保险服务。鼓励企业和居民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需求。
  (四)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药品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1.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的主体地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做好基层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衔接。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
  2.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推动基本药物在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

3.推动医药分开。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探索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师管理制度,体现药事服务价值。
  (五)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1.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2.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监控和智能审核。加强医保智能审核技术应用。
  3.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通过内部划转、公开招录(聘)等方式,遴选具有医学(含中医)、法学等专业学历的优秀人才,充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曝光。到2020年,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药品质量、销售的全程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从提升和改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认真实施河南省“369人才工程”,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2017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创新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与全员聘用制度。改善薪酬待遇,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职称晋升体系、晋升办法,增加中高级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建立卫生人员荣誉制度,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到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落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医院评审等方面落实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到2020年,在沁南新区建设一所集高端医疗、特色专科、医养结合为主的综合医院

利用融资平台助力百城提质工程,加快市医院病房楼、市中医院综合门诊楼、市保健院综合门诊楼、公卫综合服务楼和精神卫生项目建设,提升全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水平。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以出资新建等方式兴办医疗、养老等健康服务机构。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互联网与健康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为健康产业植入“智慧之芯”。

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3.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机制基本完善。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激励机制,人员和运行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完善对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偿机制。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推动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的电子健康服务。升级改造卫生应急平台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整合妇幼保健院与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成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镇办计生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5.推进四大怀药开发利用。成立“四大怀药”研发机构。借鉴安徽亳州、河南禹州、河北安国、江西樟树等地中医药产业发展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四大怀药调研,搞清四大怀药种植、加工与销售现状。开展野生怀药普查,建立原生态种植药材数据库和评价系统,加强野生变人工种植关键品种的选育和种植。修订完善“四大怀药”种植、加工标准,科学规划种植区域和规模,建设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扶持壮大“四大怀药”产业龙头企业,开展趁鲜切制和精深加工,促进药材产地加工和中药炮制一体化发展。恢复“九九”怀庆府药材大会(商会)。建立高标准的“四大怀药”贸易小镇(贸易一条街),建成全国集散地。培育发展1家“四大怀药”初加工省级示范型企业,增强品牌竞争力。

挖掘整理“四大怀药”文化,建立深层次养生文化产业。依托“四大怀药”为主的经方、名方、效方,加快研制功效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性产品,积极开发药食同源的保健食品、饮品,提高其中医“治未病”能力,培育“四大怀药”保健知名品牌。推动“四大怀药”保健与旅游、文化、养老健康、养生康复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培育1—2家“四大怀药”研发示范企业,在神农山景区建成1个“四大怀药”中医养生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专门负责医改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力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为完成规划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协作配合,落实规划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到2020年,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三)强化督查评估。建立健全督查评估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和激励问责。增强监测实时性和准确性,将监测结果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全过程。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医改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高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医务人员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医改的良好氛围。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念和就医理念,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

附件:1.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2.到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附件1

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序号

指 标 内 容

1

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

2

开展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组建完成沁阳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5

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2%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6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次均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

7

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8

积极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公立医院选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试点


附件2


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序号

指 标 内 容

1

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5.5

2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3

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4

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5

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6

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7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8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9

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逐步实现医保省级统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10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11

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12

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

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14

医疗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

16

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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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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