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总决算公示

时间:2017-09-13 来源:财政局
沁阳市财政局2016年度总决算公示
一、政府决算报告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和民生福祉改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采取积极措施,克服下行压力,努力增收节支,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市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六届五次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2937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程序,经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32878万元,实际完成1328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04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税收比重为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98000万元(含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等),执行中,加入上级补助、债券转贷、盘活存量资金、调入资金和超收收入等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266170万元,实际完成2661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6%。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六届五次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000万元,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等原因,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调整为4396万元,实际完成4396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6%。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0791万元,执行中,加入上级补助、债券转贷、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和减收等因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5221万元,实际完成52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3.5%。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焦作市财政局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60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8600万元、专项债务71500万元。经汇总统计,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330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0030万元、专项债务53031万元,各项均不超债务限额。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按照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市政府深入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努力保增长、保态势,较好地发挥了财政稳定经济、调节分配、保障民生的作用。
    1、收入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升。2016年,财税部门根据《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党建统领全局工作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沁发〔2016〕2号)要求,加强财税金融工作组织,强化部门联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3亿元大关,收入总量在全省106个县(市)排名第5位,较去年前进2个位次,居焦作六县(市)首位。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及时组织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定期召开收入协调会,加强收入目标督查力度,积极组织收入入库。二是组织开展全市税源普查活动,按照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管理要求,9至12月份分宣传发动、普查实施、问题处理、总结分析四个阶段,全面清查漏征漏管户,堵塞跑冒滴漏,共普查7865户,查出漏征漏管65户,补缴入库税款235万元。三是以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制改革为契机,集中力量开展房地产营业税征收,共入库营业税9098万元;组织职能部门开展多项专题调研,制定交通运输货运发票抵扣管理措施,并从九月份起试行,努力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协调国地税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征管衔接,充实协税力量,对辖区建筑安装项目实行专管员办法,明确专人盯守税源项目,确保税款应收尽收。四是依法加强欠税清收,认真向欠税企业宣讲法律责任,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全年累计清欠入库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和滞纳金等9813万元。五是加强车船税管理,协调地税部门、金融办、保险机构、车管所和运管所,从严把关,对不能提供车船税完税凭证的申请人,不予办理车辆登记、变更和定期检验手续。
2、支出结构优化,财力保障有力。2016年共完成财政支出271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170万元,同比增长5.6%。针对全年财政资金缺口较大的严峻形势,财政部门多措并举,一方面,强化预算约束,厉行节约,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公务接待费预算进一步压缩,会议费支出进一步精简,全年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8.2%,其中:公车维护费下降47.5%、公务接待费下降50.7%;另一方面,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依法依规清理各级专项资金,该收回的坚决收回,该统筹的坚决整合,共盘活2014年以前财政存量资金1.5亿元,增加了有效财力,弥补了资金缺口。在保障全年工资增资补发、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依照现行政策规定兑现以前年度地方优惠政策资金6100万元,全力打造“诚信政府”。
3、认真落实政策,支持民生发展。2016年累计投入各项民生资金205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7%。其中: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全年安排投入40200万元,同比增长19%,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在医疗保障方面,全年安排投入59553万元,同比增长27.5%,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60元提高到42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75%。在教育保障方面,全年安排教育支出36565万元,同比增长0.4%,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免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在农村生产生活保障方面,全年投入23500万元,同比增长2.3%,保障了一喷三防、农机具补贴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在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研究制定《沁阳市积极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沁政〔2016〕13号),实施农民和高学历人员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全年共发放补贴6098万元,有力地支持了2518户群众住房环境改善。
4、发挥监管职能,节约财政资金。2016年将全市297家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列入监控范围,累计监控笔数2666笔,金额达40105万元。在项目资金评审上以“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原则,全年共评审各类财政投资项目227个,评审财政资金84102万元,审定75902万元,审减8200万元。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把关标书编制和合同履约验收,共完成政府采购业务595次,采购金额54858万元,实际采购资金48973万元,节约资金5885万元,节资率达到10.7%。
5、建好融资平台,助力项目建设。坚持“财政保吃饭、建设靠融资”理念,成立了市国资委,初步搭建了科学的融资管理架构。利用方圆物流闲置厂区作为平台,引进河南蛮蛮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双创”孵化产业园,项目总投资为35亿元,该园区建成后将为全市产业转型奠定良好基础。与国电投河南公司合资成立能源销售公司,运作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目前可行性研究立项备案、环保批复、规划意见、国土预审都已经完成,项目已报发改委申请2016年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在光大银行申请的3亿元贷款已获审批。成立泛华文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积极谋划我市第三产业发展蓝图。
6、深化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效能。2016年,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为民服务”的理念,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不断提升财政理财能力及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面,4月份将全市297家预算单位和13个乡(镇)办事处实有资金1.6亿元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完成了我市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全覆盖。在公务卡推广方面,本年备案563张,累计办理公务卡3857张,报销刷卡业务11248笔,金额2491万元。在会计核算中心职能调整方面,从元月份开始,将会计核算主体职能退回给预算单位,将财务账簿凭证全部移交,由预算单位全面履行会计核算职责,市会计核算中心仅保留集中支付职能,财政部门只负责财政资金的支付和监管。在PPP模式推广应用和发展方面,截至2016年底,我市向上级财政部门共申报实施PPP项目两批3个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在做好国有资产经营权有偿使用方面,全年共组织21次拍卖,成交总额748万元,涉及单位21家,充分实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最大化。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和市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财税部门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向关心、支持财税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广大纳税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如: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比重偏低、项目建设成果转化为税收贡献过程较长、传统企业产能过剩创新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政策性减税降费力度日益加大、工资调整、公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并轨等硬性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等等综合各种因素分析,2017年组织财政收入难度会更大,财政收支矛盾会更突出,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会更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应对措施,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也恳请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上级部门共下达我市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0.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已按照要求使用。
三、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60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8600万元、专项债务71500万元。经汇总统计,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330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0030万元、专项债务53031万元,各项均不超债务限额。
四、“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市“三公”经费完成11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3.7万元,公务接待费189.8万元。同比下降27.3%,下降的原因是:我市按照中央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沁阳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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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