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焦作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沁政办〔2017〕27号

时间:2017-03-29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焦政办〔201729号)要求,现对2017年焦作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市的目标任务予以分解。

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单项工作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原则上排在第一个的责任部门为牵头单位,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汇总各部门落实情况,对完成工作进展缓慢的,适时通报并启动督查问效。各部门要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分别于420日、620日、920日、12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szfdcs@126.com)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7.进出口总值保持稳定。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

8.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

9.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以上。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任务。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11.深入开展质量、效率、法治落实年活动。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二、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12.坚持项目为王,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和投资走向,谋划推进一批龙头型、科技型、基地型、品牌型四型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计划盘子。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3.安排市重点项目178个,总投资1057亿元,计划年度完成投资296亿元。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4.促进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突出抓好集群培育、功能完善、产城融合、机制创新,实现全市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460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00亿元。

责任部门: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15.推动服务业两区提速增效,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实现新开工千万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积极争强夺快晋星,争取更多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进入全省十强十快十先进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6.以国家支持鼓励民间投资为契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领域,促进民间投资回升。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17.落实《焦作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在产业发展、融资支持、土地供应等方面主动服务,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政务和法治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工委、市政府金融办

18.实施扩大和促进消费专项行动,持续扩大传统领域消费,加快发展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新型消费业态。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19.扎实推进全省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市建设,编制城区专业市场等专项规划,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城乡市场体系,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

20.认真落实降成本政策措施,加大减税、降费、降要素成本力度。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工委

21.创新社会化融资机制和服务模式、服务产品,加快打造政投保贷介五位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工委

22.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管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企业杠杆。鼓励支持企业引进来战略重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并购重组,推动本土企业间战略合作,实现强强联合、裂变扩张。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商工委

三、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效率

23.深入实施“443”产业提升行动,提质加速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现代化工等优势产业,打造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改造升级铝、能源、轻工等传统产业。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24.实施“1020工程,加快培育10家超100亿元、20家超5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25.出台加快培育大企业集团实施意见,着力抓龙头、强链条、建集群,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尽快打造一批主业优势强、发展态势好、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大的企业集团,争取今年新增1—2100亿企业、2—350亿企业。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26.争取多氟多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蒙牛乳业百亿产业集群部分竣工投产,超威新型蓄电池项目一期竣工投产。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27.今年再退出煤炭产能66万吨。用市场、法治的办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倒逼环保停工停产企业转型转产,不让落后产能挤占先进产能。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28.依托山水焦作、太极圣地两大品牌,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实施八大旅游提升工程,推动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加快二次创业步伐。

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9.重点抓好旅游产品开发、要素完善、宣传营销、服务监管等工作,加快云台山综合旅游度假区、中国太极镇、老家莫沟二期、月山寺禅修养生小镇、当阳峪绞胎瓷小镇等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30.深入开展引金入焦工程,启动市级金融产业集聚区规划,大力发展区域性金融机构,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法人总部、地区性总部或后台业务总部,力争引进5家金融机构。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

31.支持焦作中旅银行在依规不变注册地的前提下,走出焦作、回馈焦作,打造特色鲜明的地方商业银行。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

32.完成农信社改制任务,组建焦作市农村商业银行,探索设立金融控股平台。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信联社

33.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有效合作,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发展和薄弱环节改善,鼓励商业银行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

34.推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云台山股份报会审核,争取2家企业启动IPO程序,新三板、四板再挂牌一批企业。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

35.鼓励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引进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集团

36.深化与阿里巴巴、苏宁、腾讯等知名电商合作,扶持壮大怀庆府、博爱人家等本土电商平台。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

37.推动跨境电商试点建设,打造德众全球购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和通港物流园跨境出口电商平台,加快建设焦作跨境电商生态圈,构建一区多园、一园多点、多主体运行、多模式发展的跨境电商格局。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

38.推进焦西物流金融示范园、腾云电商产业园集中仓储和物流配送中心、鸿运智能物流园等项目,推动物流业与农业、制造业、商贸业融合联动。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

39.鼓励传统百货、连锁超市、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网络批零业务,引导生产企业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提高产供销协同运作能力。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

40.结合棚户区(城中村)等改造提升工程,完善住房消费政策,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

责任部门:市房产管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1.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货币化安置,做好公租房回购和分配,培育房屋租赁市场。

责任部门:市房产管理中心

4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改进规范物业管理,让群众买的放心、住的舒心。

责任部门:市房产管理中心

43.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强化气象为农服务,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40亿斤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

44.加快发展高效种养业,按照四优四化要求,重点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

45.促进四大怀药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品质。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46.围绕农业六大产业,开展农民创业创新行动,建成100个创效型产业村,发展1000家创新型企业,培育1万名创业型农民。

责任部门:市委农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

47.加快农业观光园、生态园、创业园、示范园等园区建设,确保农业产业化集群销售收入达到650亿元。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48.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加快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影响面广的知名品牌,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0个,新培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8个。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

49.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推动蛮蛮云计算数据中心、焦作浪潮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等项目建设,推进温县千亩铁棍山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万亩现代农业创新园区物联网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种养业智慧化精准化、服务业品质化高端化步伐,为传统产业发展插上网络翅膀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覃怀办事处(蛮蛮云计算数据中心),市农业局

50.积极推进修武光子创客基地、百年电厂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大力发展与产品研发、文化旅游、咨询策划等相关的创意产业,培育打造一批创意园区、骨干企业和特色品牌。

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1.加快建设国隆实业新型建筑材料等项目,大力培育节能环保、绿色建材、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型生态产业。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四、着力扩大开放,实现一招多效

52.一赛一节作为部署推进全年工作的主线,坚持节会搭台、文旅为媒、经贸唱戏,实施产业招商行动计划,组建招商团队,绘制招商图谱,运用集群招商、以商招商、驻地招商等方式,创新采用股权招商、并购招商等模式,重点针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先进地区先进产业,集中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

责任部门: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商工委

53.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

责任部门: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商工委

54.郑焦融合作为开放战略的重中之重,组建专门班子,深入研究谋划,建立郑焦两市沟通协作机制,积极推进交通融合、产业融合、生态融合。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55.对接郑州大都市区重点产业带规划布局,谋划建设郑焦产业带,研究规划南部产业新城,努力打造具有较强辐射作用和综合服务功能的大都市区重要门户。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56.加强与中德工业城市联盟会员城市交流合作,把德国产业发展的嫁接到我们发展的上。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

57.深化与郑州航空港战略合作,大力引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出口型临空产业项目。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

58.加快建设河南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焦作查验场、沁阳鹏海保税博览城,积极申建焦作德众综合保税区。

责任部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沁园办事处(沁阳鹏海保税博览城)

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发展动能转换

59.健全提升科技大市场、科技银行、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等服务平台功能,新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等创新研发平台,提升大中型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60.落实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加大研发投入。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商工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

61.实施20项省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壮大创新集群,增强核心竞争力。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62.积极与中科院、大连理工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发挥河南理工大学科研优势,集聚创新资源,加强自主创新、开放创新和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用有机衔接、一体发展。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63.树立不求所有、只求所用人才观,全面落实“1+6”人才制度,确保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000人以上。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4.实施创新人才培育工程,大力培养领军型、创新型、实用型人才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65.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

责任部门:市编办

66.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

67.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从实体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68.全面推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实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

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9.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市)区财税体制,优化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各级积极性。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0.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强国地税合作。加快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1.完善企业产权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企负责人选拔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启动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加快推进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国资办)

72.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方式,积极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试点。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国资办)

73.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74.改革财政支农投入使用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创新。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业局

75.持续深化水利、供销社等改革,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林业局

76.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研究设立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

77.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健全经济统计制度,推进环保执法、文化体制、盐业等改革,真正使改革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动力、破解难题的制胜法宝、惠及民生的最大红利。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供电公司、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78.加快太焦铁路、焦作站南广场和南站房建设,谋划推进南太行旅游观光铁路项目,强力推进焦济洛城际铁路前期工作。

责任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

79.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升城市应急避险能力。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整治、市政设施改造,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

80.上半年所有县(市)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修订编制,同步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年底前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局

81.各县(市)要统筹地上与地下建设,规划推进供热、供气等重点城建项目,加快实现城市化提升。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2.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大城市功能的电商小镇、文化旅游小镇、健康养生小镇、商业休闲小镇,力争每个县(市)新培育1—2个特色小镇。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覃怀办事处(蛮蛮云特色小镇),市水利局、王曲乡政府、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三融特色小镇),市教育局、沁园办事处、市卫计委、市科技局(科教特色小镇)

83.坚持示范引领、梯次推进,推广老家莫沟经验,开展四美乡村建设,确保全市30%的行政村达到宜居乡村标准、10%的行政村达到美好乡村标准,让群众生活更加舒适幸福。

责任部门:市委农办、市旅游局

八、强力实施环境治理,筑牢生态立市根基

84.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硬措施,统筹开展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成员单位,市水污染治理攻坚办成员单位

85.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实施污染治理提升工程,确保实现PM10PM2.5浓度稳定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持续上升。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成员单位

86.严格落实河长制,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确保4个省控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保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黄河河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7.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污染源监管,开展好土壤环境治理修复试点工作。

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

88.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工作。继续开展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大力治理火电、钢铁、水泥、碳素、陶瓷等重污染行业企业。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工委

89.开展清洁生产,推广清洁能源,加快气化焦作建设,全面完成清洁煤替代工作。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

90.出台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推进东部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商砼产业园规划建设,引导建筑行业市场转型升级。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91.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园,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城乡规划局

92.实施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提升行动,加快省级国家储备林基地试点市建设,完成森林资源培育21万亩。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93.启动四个高速出入口提升改造、人民西路绿化和城东公园建设,完成绿色廊道建设。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九、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94.精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因人因地施策,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完成2.3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扶贫办)

95.实施就业服务提升行动,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三大群体就业工作;加快创业型城市建设,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新创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

96.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7.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费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的完全融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

责任部门: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98.落实好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深入推进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99.城乡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100.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持续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映湖路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韩公教育园区中学等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10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支持河南理工大学争创一流学科,焦作大学、焦作师专等提升办学水平,努力让学子们享有更优质的教育。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102.大力推进市域综合医改试点市建设,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市级医院建设项目,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责任部门: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103.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好百姓文化超市、舞台艺术送基层等惠民工程。

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0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体育场馆开放水平,建成一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申创全国武术之乡、省级体育产业基地。

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105.七五普法为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树牢法治理念,加快法治焦作建设。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106.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力争3年时间在全市推开“334”楼院协商治理模式。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107.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深化打击违法犯罪行动。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08.强化四级平台作用,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四级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责任部门:市信访局

109.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健全公共应急体系,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责任部门:市商工委、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处非办)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10.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自觉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11.紧密结合焦作实际,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贯彻新发展理念体现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任务落实等各方面各环节,用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推动新实践,实现焦作在新起点上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12.坚持一流标准,对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到目标明确、节点清楚、标准具体、责任详实,实现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兑现,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13.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企业家日活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坚决做到有事必服、无事不扰,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创造焦作质量,打造焦作效率。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商工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14.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主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15.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1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17.强化责任担当,改进绩效考核,完善督查制度,健全激励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发政府系统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决胜全面小康的新篇章。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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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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