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沁阳市财政预算公开公示

时间:2017-03-15 来源:财政局
    2017年沁阳市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2017年,全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投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编制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收支稳妥,突出重点。部门预算编制要准确把握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和有关收支政策,统筹财力、实事求是、科学测算2017年各项收支规模,细化填报数据;妥善处理运转与发展的关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助力我市跻身河南“第一方阵”。
  2.滚动编制,讲求绩效。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按照逐年滚动方式,统筹考虑三年支出需求,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要与财政规划主动衔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勤俭节约,明确责任。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勤俭办一切事业。预算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对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
  二、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2100万元,增长8%(因实施营改增体制,按照同比口径,各级要根据增值税、原营业税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相应换算2016年收入完成数,换算后全市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为13150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2500万元,增长19.4%(上年税收收入同口径换算数为69106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8%;非税收入59600万元,下降4.5%。加上上级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综合测算,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800万元,较上年批准数增长3.4%。其中:当年财力支出19117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3029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9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0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100万元和上级转移支付343万元,可安排支出1144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全市国有企业较少,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偏小,因此,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中,不再单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695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50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451万元;支出预算2684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2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226万元;收支结余101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1931万元。
  5.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编制时上级转贷债券资金尚未下达,按照相关规定,2017年政府债券收支暂不编入年初预算,待上级下达全市债券资金额度后,再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做预算调整。
  2016年上级核定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60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8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1500万元。经汇总统计,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471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611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1031万元。
  6.“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经汇总全市部门预算,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87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7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7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全市各部门贯彻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7.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7年上级提前告知我市转移支付资金总额7691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7657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4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029万元;政府基金性转移支付343万元。

8.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促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财政局在2017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中继续拓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在财政预算编制中,要求部门(单位)申请财政预算安排100万以上的建设性项目设定绩效上报,并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审论证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针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做好绩效跟踪自评价工作,财政部门将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再评价。同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使评价结果成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9.其他说明
  2017年全市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基建项目实行财政评审中心事前预算控制、事中工程进度质量等监管认定、事后决算评审的绩效管理。

  

  附:2017年沁阳市政府预算公开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