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 沁政办〔2016〕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宽带中国”、“宽带中原”、“宽带焦作”战略及实施方案,夯实宽带网络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地位,积极推动“互联网+”发展,深化实施“宽带沁阳”建设,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根据《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5〕83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15〕116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规划统筹
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市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共建共享、集约高效、有效利用”的原则,科学制订全市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实现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衔接,并与地下通信传输管道和就近电力电源规划做好对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移动通信基站纳入城乡公用设施体系,将移动通信基站、铁塔作为公用设施应配建的项目之一,在公路、桥梁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中,积极支持基站建设单位对基站、铁塔、机房、室内分布系统、传输管道等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所需预留资源。市铁塔公司要依据省市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基站建设年度计划,报市商工委和规划部门备案,并按计划严格落实。
二、开放公共资源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15〕116号)的精神,2016年12月底之前,各乡(镇)办事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屋顶天面和场所、企业所属公共区域以及汽车站等公共交通设施要向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建设无偿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市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体育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开放车站、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公园、绿地、垃圾站、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支持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建设。市房管局要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维护,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交通部门要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管道资源向4G网络建设开放共享。住建部门要积极支持市铁塔公司通过新建、改造部分城市路灯杆和屋顶天面等场所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并由其承担地基、屋顶天面、杆体等的投资和施工工作。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单位应持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技术建设基站。
三、强化要素保障
市国土局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站机房、铁塔等设施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结合移动通信基站点多、面广、用地分散的特点,统一打包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划拨或租赁等方式供地。供电部门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站的供电保障力度,加快实施直供电改造,力争2016年底前实现全市移动通信基站远程抄表,以供电营业区为单位统一账户交费、统一开具发票,进一步提高电力服务和保障水平。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村要积极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在用地、用电等方面提供保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保护力度,及时依法打击人为阻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维护等行为,进一步优化通信设施建设环境。市各电信运营公司、铁塔公司要积极争取集团公司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投入,持续提升移动网络支撑能力。
四、优化审批流程
市商工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通过打包审批、联审联批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加快移动通信基站的规划选址、环评、频率资源、无线电台执照、施工建设、电力引入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五、保护通信设施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方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14〕372号),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违法犯罪,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移动通信基站及配套设施改动或迁移,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并提供替代路由、站址,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市公安局要将保护移动通信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与社会治安防控有机结合,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围,进一步提高通信设施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全市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六、加大宣传力度
市文广新局、环保局等部门和各电信运营公司、铁塔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公众诉求及时发布科学准确的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积极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保护,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问题,消除群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完善推进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互联网+”发展和“宽带沁阳”建设,市政府成立沁阳市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商工委、发改委、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以及铁塔公司分管副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工委,市商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工作,解决制约移动通信基站发展的规划建设、施工协调、设施保护等方面突出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推进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支持推进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切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切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商工委要建立督查通报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及时通报阻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施工和阻碍4G网络建设的典型,重大情况及时报市政府。
201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