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 沁政〔2015〕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我省工作时提出的“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以下简称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和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切实发挥质量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建设,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29号文件精神,现就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重要意义
质量是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增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是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问题,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是破解能源、土地、环境承载力等要素制约,推进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实现经济提速增效升级,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建设提供强有力地质量支撑和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质量第一、以质取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发展战略,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质量监管,积极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大力推动三个转变,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到2017年,全市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工程质量水平位居焦作市前列;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焦作市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逐年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
——品牌竞争能力显著提升。到2017年,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全省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培育2个以上具有省内市场竞争力的河南省名牌产品,1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以上驰名商标,1个以上河南老字号;培育一批品牌试点示范企业,创建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17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项以上,新建省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1个以上,新建省级各类工程技术研发机构12个以上,新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1个以上。
到2020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培育形成一批拥有全省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二、强力推动三个转变,加快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健全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农产品、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缩小我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与国内外先进标准的差距。引导我市新能源产业、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标准“话语权”,带动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品牌企业群。加强农业、服务业以及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面向市场需求推进标准实施工作,走“以质取胜、标准兴企”的发展路子。
2.加强质量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研究。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质量创新服务平台,加大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技术攻关。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培育和引进人才,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通质量管理、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加强质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实施质量提升战略
1.提升产品质量。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引领,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研发,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在现代化工、装备制造、铝精深加工、新能源等产业领域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围绕安全、优质、高效、品牌,建立完善农产品、食品的良好生产规范和可追溯制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2.提升工程质量。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及有关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工作,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输变电等重大基础设施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城市交通、车站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实施“精品工程”。
3.提升服务质量。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建设,以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特色商业区、物流园区等为载体,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为手段,提升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服务质量。借鉴国内外服务业先进技术和标准,推进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快培育壮大一大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带动整体服务质量提升。
4.提升环境质量。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蓝天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加大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开展节能降耗行动,强化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的硬约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三)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1.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围绕我市现代化工、新能源、铝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提高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发展。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认证等手段,加大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品牌的培育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企业发挥品牌带动优势,实施规模扩张,促使各类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集聚。不断完善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知名品牌的培育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服务业名牌创建工作。加强政策扶持,对各级各类品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对品牌企业人才引进、项目申请、贷款融资、技术改造等给予重点扶持。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价格竞争向质量、品牌竞争转变。
2.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建立品牌激励制度,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差异化竞争、品牌竞争转变。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争创省长质量奖、焦作市市长质量奖、河南省名牌产品。进一步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高技术服务业品牌建设等管理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品牌价值测算,确立品牌无形资产的地位,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
三、强化企业、政府和社会质量治理责任,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一)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实施质量考核制度,制定企业关键岗位质量规范。落实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完善质量安全问题约谈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健全各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加大质量攻关活动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普及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有效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3.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重要抓手,加大技术改造和研发经费的投入。积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强化科技进步对工程质量的促进和保障,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提升建设企业技术支撑能力。鼓励以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为核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标准、服务等各类联盟组织,大力推进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条件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
4.发挥优势企业骨干作用。充分发挥行业领军者的作用,引导优势骨干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起草制定工作,提高我市优势企业在全省乃至全国行业的话语权,增强质量竞争力,争创河南省、全国知名品牌,带动整个产业链共同发展,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5.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开展“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活动,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经营理念,并贯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企业负责人要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深化政府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利用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打造文化强市。
3.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围绕全市战略性转型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与国际接轨的计量量传体系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充分发挥计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建立法律规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监管体系。围绕全市重点产业或区域,进一步加大认证推广力度,推动节能认证,加快实施服务业认证,鼓励更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积极推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自愿性认证有效性。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加强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信息化水平。
(三)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1.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格局。着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放、管、治”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活动。积极推动第三方质量服务发展,加快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标准信息咨询、质量检测、计量检定、技术诊断等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中介力量为质量发展提供各类市场要素和优质服务。
2.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12365、12315、12331等投诉举报、服务热线的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对举报、申诉、咨询中反映的问题、暴露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市场消费,做到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依托网络等载体拓展市民参与质量监督的渠道。
3.加强质量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质量强市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强舆论监督,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使违法者受到谴责、守法者得到褒扬。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市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纲要》和本《意见》组织实施的统筹规划、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同时,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完善激励政策。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标准化工作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保障食品、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费。严格落实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质量创新和品牌创建等奖励扶持政策。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
(三)加强检查考核。认真落实《焦作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焦政办〔2015〕4号)精神,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对《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沁政〔2015〕6号)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细则,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格行政问责。
附件:沁阳市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重点工作分工
2015年12月3日
序号
|
专项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组织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工作
|
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食药监局、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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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强力推动三个转变,
加快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
1
|
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
市质监局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旅游局、商务局、工商局、农业局、住建局、水利局、食药监局
|
2
|
加强质量创新体系建设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工商局、质监局
|
|
3
|
提升产品质量
|
市质监局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息局、农业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畜牧局
|
|
4
|
提升工程质量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教育局、交通局、水利局、质监局
|
|
5
|
提升服务质量
|
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息局、交通局、商务局、旅游局、质监局
|
|
6
|
提升环境质量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质监局
|
|
7
|
加强自主品牌培育
|
市质监局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
|
|
8
|
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
|
市质监局
|
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
|
|
序号
|
专项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三、
强化企业、政府和社会质量治理责任,
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
1
|
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
市工信局
|
市住建局、水利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
2
|
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
市质监局
|
市工信局、农业局、旅游局、食药监局、住建局
|
|
3
|
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工信局、质监局、住建局
|
|
4
|
发挥优势企业骨干作用
|
市质监局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
|
5
|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
市质监局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息局、商务局、旅游局、
|
|
6
|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
市质监局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环保局、农业局、住建局、水利局、食药监局
|
|
7
|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
市质监局
|
市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厅、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旅游局、食药监局
|
|
8
|
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
市质监局
|
市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环保局、水利局、食药监局
|
|
9
|
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格局
|
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旅游局、食药监局
|
|
10
|
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
|
市工商局
|
市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旅游局
|
|
11
|
加强质量宣传和舆论监督
|
市文广新局
|
市住建局、环保局、商务局、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
|
序号
|
专项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四、
组织实施
|
1
|
加强组织领导
|
市质监局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
|
2
|
完善激励政策
|
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质监局
|
|
3
|
加强检查考核
|
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食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