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沁政办〔2015〕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毛文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孙菊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志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君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葛元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买 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明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振刚(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爱霞(市财政局局长)
王 龙(市发改委主任)
胡新峰(市审计局局长)
尚维君(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云森(市住建局局长)
陈思庆(市规划局局长)
陈二联(市环保局局长)
郭豪收(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毛晨光(市城管局局长)
尚伟峰(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陈 光(市工商局局长)
赵三才(市水利局局长)
李学军(市交通局局长)
史曙光(市教育局局长)
陈军民(市卫生局局长)
刘国军(市民政局局长)
张安国(市文广新局局长)
马志红(市残联理事长)
周向东(市体育局局长)
李四凤(市旅游局局长)
徐长庚(市人防办主任)
祁建军(市房管中心主任)
张志强(沁园办事处主任)
靳红旗(怀庆办事处主任)
买 兵(太行办事处主任)
吕学梅(覃怀办事处主任)
胡国礼(市财政局副局长)
司卫星(市财政局副局长、政府采购办主任)
卫海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耿敏(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宪奎(市投资集团总经理)
卢卫国(市沁北建设公司总经理)
田 辉(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秦东红(市广源农业投资公司总经理)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下设PPP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政策制订、工作机制、方案审定、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管理中心设在市财政局,胡国礼同志兼任管理中心主任,司卫星、卫海军、张耿敏、田辉兼任管理中心副主任,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从市财政局、发改委、金融投资服务中心、住建局、投资集团等单位抽调。在单个PPP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立项目推进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二)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PPP项目的征集、筛选、申报工作。PPP项目获得上级部门审批后,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代表市政府签署相关协议、制定项目服务质量和标准、组织项目实施推进、项目履约监管等工作。
(三)市发改委负责收集、整理全市适合PPP模式运作的项目资料,建立项目库,对PPP项目所涉及成本审核、公共服务价格、立项审批等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四)市财政局负责全市PPP项目的征集、申报工作;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对上级筛选确定的PPP项目组织进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测试和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完成后参与资产移交、收益分配等事项。
(五)市规划局做好项目规划论证工作,规划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六)市环保局做好项目环保论证工作,环保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七)市国土资源局做好项目用地收储、划拨、出让等工作,土地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八)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谈判规范性程序,牵头组织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九)市审计局负责在项目运作前对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监督纠正,项目完成后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真实、效益性进行审计。
(十)市政府法制办负责PPP项目相关合作协议的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
(十一)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PPP项目的谋划、筛选、申报工作,做好辖区内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十二)市政府国有公司依托本企业优势,积极寻求合作伙伴,谋划实施PPP项目。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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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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