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5-03-11 来源:财政局
    沁阳市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八) 关于沁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2月27日在沁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沁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爱霞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沁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扣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主题,务实工作,积极作为,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六届三次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年初预算为13.1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经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2.2亿元,实际完成1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0.3%;支出预算为17.3亿元,执行中因上级专项补助、上年结余结转和体制结算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0.9亿元,实际完成2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0.7%。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六届三次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3.2亿元,经法定程序调整为2.1亿元,实际完成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30.7%;支出预算为3.2亿元,经法定程序调整为2.9亿元,实际完成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23.1%。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以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着力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了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1、加强财源建设,支持经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运用财政杠杆,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一是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加强对晋煤天庆、广东兴发等重点企业的调研,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骨干企业发挥效益,全年以骨干企业为代表的百强企业实现税收6.6亿元,较上年增长4.2%。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深入开展“营改增”试点改革,为我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减税增利3488万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办理减、免、退税1.1亿元,激发了中小微企业活力。四是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累计投资4.6亿元,用于沁木路、太行路、焦克路等道路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五是大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建立优势企业项目库,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六是大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积极对接国家、省市扶持政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年累计向上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10.7亿元,同比增长6%,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规范收入秩序,依法组织收入。2014年,我市经济继续处于下行态势,市场需求不足,企业销售下滑,支柱税源企业纳税大幅下降,财政增收面临很大压力。针对这种形势,财税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应对,多措并举,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细化责任,加强督查。将税收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定期召开国税、地税及财政部门收入例会,政府督查室加强收入进度督导,提高各征收单位、乡(镇)、办事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征管。去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资产出租、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审计等7项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税收秩序,促进了财政增收。特别是土地使用税全年征收入库达到8959万元,成为我市第二大税种。三是部门联动,综合治税。从去年4月份开始,我市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模式,组织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采集、报送涉税信息,积极构建协税护税体系,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活动。51个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全年共收集涉税信息近11万条,为开展执法检查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年通过综合治税工作共查补入库税款3652万元。四是加强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抓住《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施行的契机,通过电视媒体、LED显示屏幕、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应用,提高非税收入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较好地实现了非税收入“以票控费、银行代收、财政监管、综合预算、信息共享”的管理目标。全年完成非税收入6.9亿元,同比增长8.5%。   3、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财政部门坚持科学理财,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为目标,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阳光效益。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在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16%,“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0.5%,会议费同比下降71.8%。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着力改善民生。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全年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7%,增长5.5%,社会高度关切的支出项目有:(1)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全年累计拨付资金4105万元,城乡受益群众达2.3万余人。拨付五保户供养资金315万元,受益人数662人。(2)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大病统筹、门诊统筹和家庭账户模式,将新农合参合人员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额度提高到20万元,将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额度提高到6万元。全年共实施3658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725万元。(3)发放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4024万元,补贴农户8.6万户,补贴面积34.4万亩。拨付农机具补贴资金755万元,补贴台数638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571万元,改善了农村道路、文化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4)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安排906万元用于19所中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累计发放“两免一补”资金4950万元,惠及5.2万学生。(5)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280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农家书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进文化中心示范村建设。(6)筹集628万元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解决了800户农村特困群众住房问题。(7)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累计投资近3亿元用于丰庆新城城中村改造、普罗旺世二期配建公租房、水岸花园配建公租房等三个保障房项目建设;累计投资2751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解决4.7万农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问题;累计投资8332万元修建县乡道路、农村村道工程68.3公里,促进了和谐沁阳建设。   4、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2014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改革精神,迅速行动,去年10月底全市287家市直预算单位和13个乡(镇)、办事处的2013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面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大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为了促进财政资金公开透明,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市应纳入公务卡改革的单位287家,截止去年12月底已经全面实行公务卡报账管理。全市持卡人员2537人,全年共发生2316笔公务卡支出业务,支付金额1102万元,占非转账支出的20.9%。三是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出租出借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全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情况的调研,针对全市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盘活国有“四资”,提高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的建议,依据相关法规,起草了《沁阳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已经印发执行。四是推行“一卡通”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财政部门自去年4月份起对各项惠农资金进行整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卡通”改革,首批共有12项资金纳入“一卡通”管理,方便、快捷地将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到了农民朋友手中。全年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惠民补贴资金1917万元。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市政府统一领导,对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情况、政府对外借款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实,逐笔甄别,为下一步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六是深化政府采购工作。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全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4.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500万元,节资率达到10.8%。七是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农开项目资金管理从制度规范、超前谋划、样板示范,到六级监督、代表评议、微信管理等,已经逐渐形成上与国家政策相适应,下与村情民意相结合的管理体系,项目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年共争取项目5个,争取上级财政资金2330万元,同比增长1.1%。八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一把手、分管副职学习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分三期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培训,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对全市329个行政村新换届的村两委干部开展财经法律法规、惠农政策、“一事一议”政策等知识培训。印发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财务管理十条规定,为规范各预算单位财经行为奠定了基础。   各位代表,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2014年财政预算得到了较好的执行,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财税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向关心、支持财税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广大纳税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当前的财政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经济形势严峻、收入质量不高、有效财力严重不足,支出需求越来越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政府偿债压力很大、财政风险不容忽视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集中全市人民的智慧,齐心协力,认真研究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的给予理解、帮助和支持。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支出绩效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宣传、严格落实新《预算法》,依法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5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2015年财政整体形势仍然趋紧,减收增支矛盾十分突出。结构性减税、“营改增”继续扩大行业范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普遍性降费措施等政策因素都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资与养老金并轨、公车改革补贴、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新增支出压力较大。   在此形势下,2015年的预算编制原则是: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集中财力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有效衔接,统筹使用政府各项资金;优化整合涉企类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三公”经费和楼堂馆所建设。   根据上述原则,对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15.1亿元,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9亿元,增长6%;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2亿元,增长6%。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19.5亿元,增长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3亿元,增长5.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亿元,增长6%。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三)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1、强化职能,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一是大力支持煤化工、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承载和服务能力。二是深入落实国家出口退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和有关政府性基金、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支持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优化整合节能减排、科技等涉企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四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引导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五是根据经济新常态,调整土地使用税政策,将一级土地使用税税率由12元/平方米下调到8元/平方米、二级土地使用税税率由8元/平方米下调到6元/平方米,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六是全面清理规范地方出台的有关税收、非税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一律停止执行、予以废止,规范市场秩序,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七是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公交、医疗卫生、水利设施等领域选择突破口,试行“PPP”发展模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向。   2、依法征管,着力促进财政收入科学增长。一是主动适应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新常态,研判新常态对财政工作的影响,实事求是地看待收入增速变化,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关规定,由追求收入增幅向追求财力质量转变。二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与税务等征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综合治税,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重点企业、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测分析,研究征管薄弱环节,切实提出涉税信息需求,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市直各单位和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协税护税职责,充分发挥涉税信息采集作用,加强涉税信息收集和报送,形成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做好部署,对新开征的污水处理费妥善征收。逐步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取消收入过渡性账户,实现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直接缴入国库。   3、有保有压,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一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钱不够用、过紧日子”将成为财政工作的新常态。预计2015年财政收入形势更加严峻,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除保障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运转外,各预算单位和乡(镇)、办事处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坚决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支出。要制定明确的量化指标削减一般性支出。要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二是加大民生支出和社会保障。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越是经济下行、财力紧张,越要重视民生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扶贫帮扶等领域的保障,为弱势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人民医院病房楼建设。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就业资金投入,重点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适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机制,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政府购买方式盘活存量房,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支农投入,加快支农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以治理大气雾霾为重点,深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美丽沁阳。   4、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意义十分重大。今年的重点任务:一是改进重点支出安排办法。将教育、科技、农业、环境保护、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七项支出由过去的先按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改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增强预算的统筹能力。二是试编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的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同级政府预算收回统筹使用等措施加以盘活;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政府借垫款,应当由预算安排支出的按规定列支,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借垫款及时收回,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垫款限期收回。加强政府对外借款管理,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五是结合推进预算管理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强民生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六是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按照政策要求,继续深化预算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全面公开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七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实施《沁阳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门面房、广告位、停车位等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八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严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逐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九是完善市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除国务院明确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一律予以取消。大力推进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对目录规定的项目严格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切实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十是加强预算执行力度。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硬化预算约束,除救灾、突发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年中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超收收入依法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如果收入出现短收,则坚决通过削减支出来实现预算平衡。   5、依法理财,着力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预算法》,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新《预算法》作为国家的“经济宪法”,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做出了重大改变,引领着当前财税改革的方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新法、遵守新法,努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和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理财。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定、新纪律,如: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差旅费、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开展公车改革、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严格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等等,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势在必行。严肃财经纪律,要求越来越高,执行越来越强,监督越来越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依法理财、遵章守纪务必作为当前工作的唯一准绳。三是在财政预算工作全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认真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这是在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新要求、新纪律、新制度、新政策对全市财政工作提出的严峻考验。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预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理解支持下,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努力实现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加快“四个沁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沁阳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2月26日印发